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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万吉调度站拆迁改造建设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万吉调度站拆迁改造建设项目施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MZ-2023009
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万吉调度站拆迁改造建设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3.19011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3.19011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采购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万吉调度站拆迁改造建设项目施工
主要内容是万吉调度站拆迁改造建设项目施工。具体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2.简要需求: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3.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承包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承包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供应商资格的承诺函》;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供应商资格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供应商资格的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供应商资格的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执行)。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承包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于磋商截止日前一天的24:00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承包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包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包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4)承包人同时具有: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④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时提供证书复印件。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响应时提供证书复印件。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6)广东省外的承包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需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责任方,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2日  至 2023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邮件购买(邮箱:gdmzywb@163.com)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61号市客运中心综合大楼5楼,开始接收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30分钟)。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承包人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4)《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5)付款底单复印件。
注:若为联合体,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
2.为提高工作效率,本项目采用“电汇转账”非现场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承包人在完成支付后,需将上述购买文件所需资料及支付凭证(电汇底单)扫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mzywb@163.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确认。
3.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报名材料登记的邮箱向报名承包人发放磋商文件。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承包人,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1号五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61号市客运中心综合大楼5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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