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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西州“十四五”抽水蓄能电站规划站点项目投资主体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青海省海西州“十四五”抽水蓄能电站规划站点项目投资主体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青招字 2022-01005)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一、招标条件
本青海省海西州“十四五”抽水蓄能电站规划站点项目投资主体竞争性磋商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海西州能源局。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格尔木那棱格勒 60 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海省海西州“十四五”抽水蓄能电站规划站点项目投资主体竞争性磋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青海省海西州“十四五”抽水蓄能电站规划站点项目投资主体竞争性磋商)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2 一个企业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参与磋商,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法定代 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磋商。鼓励供应商以企业集团最高级 母公司为主体参与磋商。
3.3 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每个联合体成员在联合体中必 须承担实际出资义务。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企业,其中增量负荷、协同产业、线路建设与储 能等部分由联合体企业按出资比例共建,配建的风力、光伏发电项目按联合体出资比例分别 建设、协同运行;优先支持海西州内政府有关投资公司作为联合体的其中一方。
3.4 供应商的财务能力应与配置项目相匹配。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供应商总资产不低 于 200 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80%。联合体参与的,牵头方应满足上述要求。
3.5 供应商的经验业绩应与配置项目规模相匹配。供应商牵头方应为电源或电网企业,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电源企业的抽蓄电站或水电站权益装机容量不低于 60 万千瓦。包括:(1)中国境内累计已并网的抽蓄电站、水电站的权益容量;
(2)中国境内已核准或在建的抽蓄电站、水电站的权益容量;
(3)中国境内累计已确定投资主体的抽蓄电站、水电站的权益容量。
3.6 其他要求
(1)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供应商在海西州范围内不存在未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擅 自将已核准(备案)、未建成新能源项目转让其他企业或项目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情况。(2)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供应商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者企业 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形。
(3)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供应商在海西州范围内未发生过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安全 生产事故,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4)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5)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次采购的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与投资风险,以及与此相关的所有 后果。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04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11 日 0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滨河南路 61 号,蓝海御华大饭店七楼御礼厅。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滨河南路 61 号,蓝海御华大饭店七楼御礼厅。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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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西州能源局
地 址:青海省德令哈市格尔木东路 6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 14 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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