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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15个综合服务旅游驿站建设项目(EPC)变更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嵩县 15 个综合服务旅游驿站建设项目(EPC)变更公告(招标编号:HNHX-GC-02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嵩县
一、招标条件
本嵩县 15 个综合服务旅游驿站建设项目(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2000 万元,招标人为嵩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集“吃住行游购娱”于一体的“慢游”交通网络,并结合沿线景观风貌和旅 游资源,打造具有通达、游憩、观景的公路驿站。其中规划建设服务驿站建设内容包含:停 车场、充电站、加油站、驿站管理办公室、休息厅、餐饮店、物流集散仓库、住宿、加水、休闲娱乐室、公厕、信息服务、汽车服务站、应急救护、便民超市、小商品、农产品和本地 特产零售店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002)第二标段:监理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资质要求: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 设计综合资质。
4、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身份承担过一项 合同金额不少于一个亿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
5、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与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投标,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 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 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 2 家(含);
(3)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低的认定其资质;不同专业组成的 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范围认定其资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 采购活动;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7、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 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
(002 第二标段:监理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的法 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监理甲级资质 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总监工程师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业 绩(中标通知书、合同)。
5、其他要求: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 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在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河洛路与凌波路交叉口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洛阳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后楼 5 楼持相关资料领取招标文件(也可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河洛路与凌波路交叉口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 阳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后楼 5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河洛路与凌波路交叉口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 阳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后楼 5 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 15 个综合服务旅游驿站建设项目(EPC)已由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 代码 2212-410325-04-01-96164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嵩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鸿信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
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嵩县 15 个综合服务旅游驿站建设项目(EPC);
2.2、招标编号:HNHX-GC-026;
2.3、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资金,100%;
2.4、项目概况:建设集“吃住行游购娱”于一体的“慢游”交通网络,并结合沿线景观风 貌和旅游资源,打造具有通达、游憩、观景的公路驿站。其中规划建设服务驿站建设内容包 含:停车场、充电站、加油站、驿站管理办公室、休息厅、餐饮店、物流集散仓库、住宿、加水、休闲娱乐室、公厕、信息服务、汽车服务站、应急救护、便民超市、小商品、农产品 和本地特产零售店等。
2.5、标段划分: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标段:监理标;2.6、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包括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施 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完成工程设计文件、报批建设、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与工程有 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提供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备案直至 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7、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
2.8、计划工期:第一标段:730 日历天;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9、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
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第二标段: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规定;
2.10、安全文明目标:达到当地省市安全文明生产施工标准化工地验收标准;杜绝重大伤亡 事故;
2.11、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 达标生产,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2.1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资质要求: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 设计综合资质。
4、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身份承担过一项 合同金额不少于一个亿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
5、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与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投标,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 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 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 2 家(含);
(3)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低的认定其资质;不同专业组成的 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范围认定其资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 采购活动;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3.2、第二标段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总监工程师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4、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业 绩(中标通知书、合同)。
5、其他要求: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 文 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3 年 7 月 4 日至 2023 年 7 月 10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河洛路与凌波路 交叉口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后楼 5 楼持相关资料领取招标文 件(也可邮寄)。
注: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携带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也可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7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 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河洛路与凌波路交叉口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后楼 5 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
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 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 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嵩县新区客运站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河南鸿信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路口东北角濮阳市美术馆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管部门:嵩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08758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嵩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嵩县新区客运站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61451178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鸿信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路口东北角濮阳市美术馆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8568275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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