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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农药零差率配供及农业废弃物回收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农药零差率配供及农业废弃物回收(JSZC-320682-NTJW-C2023-0083)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7日 14时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2-NTJW-C2023-0083
项目名称:2023农药零差率配供及农业废弃物回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320万元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303万元(其中危化品车装载、运输费最高限价600元/吨,回收点回收运费最高限价11万元,包装物吨袋最高限价8万元,临时储运点租金最高限价3万元,宣传费(标识纸、台账、展板、横幅等)最高限价2.4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为农药零差率配供、农药包装回收实施的统一主体,实施主体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含农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农药(提供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5.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3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潜在供应商须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4时30分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B区政府采购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4时30分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307室竞谈(磋商)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当面磋商形式,可能会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2. 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3.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皋市供销合作总社
地    址:如皋市行政中心B918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联系人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项目经办人姓名: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0513-87610696
附件:
1.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
2.磋商文件
3.采购人信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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