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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区城区便民配套设施项目地面附着物拆除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凤翔区城区便民配套设施项目地面附着物拆除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鸡市鹏博财富中心7号楼1单元3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27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ZBF-2023-2189
项目名称:凤翔区城区便民配套设施项目地面附着物拆除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7,982.1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凤翔区城区便民配套设施项目地面附着物拆除):
合同包预算金额:447,982.1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47,982.1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7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47,982.17 447,982.17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凤翔区城区便民配套设施项目地面附着物拆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凤翔区城区便民配套设施项目地面附着物拆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提供2021或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常规和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完税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近一年至今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保缴纳情况:提供开标截止时近一年至今已缴存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附银行汇(存)款回执单(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担保函;
3-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再次分包(须提供声明函)。
3-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05日 至 2023年07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鹏博财富中心7号楼1单元3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7月2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宝鸡市鹏博财富中心7号楼1单元302室
开标地点:宝鸡市鹏博财富中心7号楼1单元3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凤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宝鸡市凤翔区城关镇东大街3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邦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69号长丰园三区5号楼9层9006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陕西正邦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7月05日
相关附件:
宝鸡市凤翔区城区便民配套设施项目地面附着物拆除-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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