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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华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及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东丰县华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及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ZB2023-02
项目名称:东丰县华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及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90.125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125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1 项目名称:东丰县华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及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东丰县
2.3招标编号:TYZB2023-02
2.4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预算金额: 90.1254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拟参加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应无在建工程;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公司人员。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6日  至 2023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发送下列证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进行电子邮箱(278869639@qq.com)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发送报名资料完毕后需进行电话确认,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资料完毕后投标人方可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证明; 3、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明; 4、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与荷园路交汇处安联国际大厦B座1065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东丰县华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及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东丰县华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丰县华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及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东丰县
2.3招标编号:TYZB2023-02
2.4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预算金额: 90.125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拟参加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公司人员。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发送下列证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进行电子邮箱(278869639@qq.com)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发送报名资料完毕后需进行电话确认,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资料完毕后投标人方可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证明;
3、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明;
4、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与荷园路交汇处安联国际大厦B座1065室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华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地址:东丰县东丰镇青山胡同8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添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与荷园路交汇安联国际大厦B座1065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单位:东丰县财政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丰县华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地址:东丰县东丰镇青山胡同8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添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与荷园路交汇安联国际大厦B座1065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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