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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庭审观摩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智慧庭审观摩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CH20230705HW)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
一、招标条件
本智慧庭审观摩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26.5
万元,招标人为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智慧庭审观摩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智慧庭审观摩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智慧庭审观摩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
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5、《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
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
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7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册时间不满1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税收缴纳的相关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2年7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
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册时
间不满1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证明文件)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6、书面声明: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
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不
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网站(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供应商名
称查询企业),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
公章);8、供应商须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06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文件时请于2023年07月06日至2023年07月12日上午0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轩苑世家15
号楼B座18楼携带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2、文
件现场获取,谢绝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9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轩苑世家15号楼B座18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轩苑世家15号楼B座18楼会议室
七、其他
1、采购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2、合同履行期限:30囗历天;3、本磋商公告在陕西采
购与招标网发布;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
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项目
同一包号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虢镇南环路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广诚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轩苑世家15号楼B座18楼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SXGCHGS@163.com
x晰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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