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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盆地乡村发展有限公司科研楼-A栋建设项目(完善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灯塔盆地乡村发展有限公司科研楼-A栋建设项目(完善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灯塔盆地乡村发展有限公司科研楼-A栋建设项目(完善工程),已由东发改投审〔202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统一编码:2302-441625-04-01-399073,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河源市灯塔盆地乡村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灯塔盆地乡村发展有限公司科研楼-A栋建设项目(完善工程)。
2.2建设地点:河源市东源县灯塔盆地。
2.3工程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3805.44平方米,建设基础工程13064.74平方米,建筑拆除、建筑砌筑、建筑防水、建筑装饰、电气、供水、消防等配套设施(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最高控制价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7元(最终结算价以相关职能部门审定价为准)。
2.4工期要求:5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5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定的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工程质量要求:
2.6.1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4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1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1类或C2类或C3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5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本公司近三个月(2023年3月-2023年5月)社保缴交证明。
3.7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如有)需清楚投标文件内容并在投标函上签字(签章)确认。
注明: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的下载
4.1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600/index)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人须知
5.1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1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3.1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采用现金或支票方式:投标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3.2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选择开具保函 (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 的投标人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5.3.3 为减轻中小微企业资金占用压力,本项目免收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获得AAA 级信用评价的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提供“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和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证明资料(即提供“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数据信息网页截图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件)。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信用评价等级和中小微企业等级为准。
注:(1)投标人选择使用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各投标人可通过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熟悉相关流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方式如下:网上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登入口)→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交纳投保保证金操作手册。
(2)在投标时免收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只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投标人的投标义务。投标人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
5.4 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5 投标人拟派本招标项目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证件或虚假职称的,招标人将要求 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查询网址路径或职称评审表或发证机关相关证明、联系电话,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 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东源县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5.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时须提交与投标文件一致的中标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证书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任命书。
5.7本工程施工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14.215.227.219:81/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特别提醒:(1)投标人制作完电子投标文件后需插入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上传至系统。
(2)投标人上传标书后请不要对CA锁进行续费、补办、延期等操作,因这些操作会导致解密钥匙序列号发生变化,从而出现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为确保使用正确的CA锁,投标人可在递交上传页面对CA锁进行模拟解密以验证解密锁是否与制作投标文件的加密锁一致。因使用错误的CA锁导致解密失败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可以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线上解密(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请参照附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操作流程》)。远程解密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在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时间为准,解密时长为(60)分钟。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录系统等待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投标人远程解密前请先检查电脑办公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建设工程项目远程解密电脑环境要求》。为保证电脑环境一致性,建议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同台电脑进行远程解密。
(6)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提供指导。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网址:http://14.215.227.219:81/xzzx/008001/20190314/04f9ecd1-62eb-4fde-8886-6d28e5ec0a4b.html。
5.8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5.9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的要求,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和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中标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一名劳资专管员。
5.10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全流程电子化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河住建通〔2021〕5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可以在标后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证书或证明的,认定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7日09:3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注意事项
7.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600/index)”上发布。
7.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市灯塔盆地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762-8222809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顺天镇灯塔盆地示范区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2-3188009
地址:河源市越王大道华达财富港内街商铺25号
 
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廖生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东源县县城建设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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