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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吉林 城市 长春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长春新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3-039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1.996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1.996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是2022年12月31日后新成立的企业,须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6日  至 2023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2楼B208大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采购项目编号XQZC2023-039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中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长春新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并于2023年7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3-039;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最高限价(如有):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需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支持政采贷业务:是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送货上门服务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是2022年12月31日后新成立的企业,须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2日每天 08:30 至 16: 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
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咨询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2楼B208大开标室
(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CA 证书解密: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建议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进行现场解密或进行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光机路439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8号楼309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监督机构: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0431-81335709
投诉方式:书面投诉
5.本项目采购支持“政采贷”政策
“政采贷”工作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804319179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光机路439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8号楼309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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