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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2023年户外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四川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2023年户外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1147
二、项目名称:2023年户外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圣火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之二903房 2,488,5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圣火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之二903房 1,290,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广东圣火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广告宣传服务 2023年成都春熙路商圈数字媒体广告宣传服务 成都锦江区春熙路商圈 1、供应商需遵守服务本项目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产品特点和市场规律,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坚持弘扬社会正能量、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实现体育彩票国家公益彩票属性和公信度宣传。 2、团队配置: (1)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并说明项目团队人员名单并附人员职能分配,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在合同签署和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人员名单、人员职能分配情况及承诺函(承诺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项目负责人在合同签署和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 (2)供应商需明确由专人负责主动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将项目进行中遇到的问题、采用的解决方法、产生的阶段性成果等相关事项及时地反馈给采购人。 3、供应商需提供分项报价和汇总报价,评标时按总价进行评审。报价费用包含户外广告投放费、制作费、维护费、人工费、换画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与项目相关的其他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服务期内投放广告的机动性及时间资源的可利用性,在合同期间出现中标人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位置内完成上刊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服务要求 采购包1(共6项): 1.供应商提供的成都春熙路商圈数字媒体1须位于春熙路“正熙大厦”(苏宁)建筑外墙,媒体形式为LED屏,屏体面积不低于750平方米,数量1块,频次不低于90次/15秒/天/块(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LED屏位置、数量、媒体尺寸(屏体面积)和播放频次,并提供图例予以说明); 2.供应商提供的成都春熙路商圈数字媒体2须位于春熙路“伊势丹百货”外墙,媒体形式为LED屏,屏体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数量1块,频次不低于90次/15秒/天/块(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LED屏位置、 数量、媒体尺寸(屏体面积)和播放频次,并提供图例予以说明); 3.供应商提供的成都春熙路商圈数字媒体3须位于春熙路步行街,媒体形式为LED屏,共计12个,每个4面,每个面积不低于1米(宽)X2米(高)X4面=8平方米。12个屏网络式分布于春熙路南段、春熙路北段、春熙路西段、大科甲巷。频次不低于90次/15秒/天/块(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LED屏位置、 数量、媒体尺寸(屏体面积)和播放频次,并提供图例予以说明); 4.供应商提供的成都春熙路商圈数字媒体1、2、3每块上刊时间不少于6 周(提供承诺函); 5.画面独占性:供应商自愿帮助采购人保证提高广告效果,在供应商提供的LED 屏广告执行期间不得刊发非本采购人书面委托的其他任何彩票行业广告(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提供质量控制方案,在播放户外广告过程中不允许出现画面卡顿、画质不清楚、频次减少、错播漏播,在计划播出日期取消播出等行为;在播放过程中保证视频完整、频次数量完整、安全播出并编制质量控制方案(提供承诺函)。 (三)其他采购需求(采购包1、采购包2均适用) 1.售后服务要求 (1)每一次项目上刊后第二天为采购人提供上刊照片,在每一次投放执行完毕后2周内,供应商需提供上刊报告。 (2)项目全部完成后的一个月内,供应商需提交由第三方公司出具的项目结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执行情况、传播效果汇总、受众统计和分析、宣传改进建议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1、供应商需遵守服务本项目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产品特点和市场规律,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坚持弘扬社会正能量、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实现体育彩票国家公益彩票属性和公信度宣传。 2、团队配置: (1)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并说明项目团队人员名单并附人员职能分配,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在合同签署和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人员名单、人员职能分配情况及承诺函(承诺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项目负责人在合同签署和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 (2)供应商需明确由专人负责主动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将项目进行中遇到的问题、采用的解决方法、产生的阶段性成果等相关事项及时地反馈给采购人。 3、供应商需提供分项报价和汇总报价,评标时按总价进行评审。报价费用包含户外广告投放费、制作费、维护费、人工费、换画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与项目相关的其他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服务期内投放广告的机动性及时间资源的可利用性,在合同期间出现中标人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位置内完成上刊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服务要求 采购包1(共6项): 1.供应商提供的成都春熙路商圈数字媒体1须位于春熙路“正熙大厦”(苏宁)建筑外墙,媒体形式为LED屏,屏体面积不低于750平方米,数量1块,频次不低于90次/15秒/天/块(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LED屏位置、数量、媒体尺寸(屏体面积)和播放频次,并提供图例予以说明); 2.供应商提供的成都春熙路商圈数字媒体2须位于春熙路“伊势丹百货”外墙,媒体形式为LED屏,屏体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数量1块,频次不低于90次/15秒/天/块(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LED屏位置、 数量、媒体尺寸(屏体面积)和播放频次,并提供图例予以说明); 3.供应商提供的成都春熙路商圈数字媒体3须位于春熙路步行街,媒体形式为LED屏,共计12个,每个4面,每个面积不低于1米(宽)X2米(高)X4面=8平方米。12个屏网络式分布于春熙路南段、春熙路北段、春熙路西段、大科甲巷。频次不低于90次/15秒/天/块(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LED屏位置、 数量、媒体尺寸(屏体面积)和播放频次,并提供图例予以说明); 4.供应商提供的成都春熙路商圈数字媒体1、2、3每块上刊时间不少于6 周(提供承诺函); 5.画面独占性:供应商自愿帮助采购人保证提高广告效果,在供应商提供的LED 屏广告执行期间不得刊发非本采购人书面委托的其他任何彩票行业广告(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提供质量控制方案,在播放户外广告过程中不允许出现画面卡顿、画质不清楚、频次减少、错播漏播,在计划播出日期取消播出等行为;在播放过程中保证视频完整、频次数量完整、安全播出并编制质量控制方案(提供承诺函)。 (三)其他采购需求(采购包1、采购包2均适用) 1.售后服务要求 (1)每一次项目上刊后第二天为采购人提供上刊照片,在每一次投放执行完毕后2周内,供应商需提供上刊报告。 (2)项目全部完成后的一个月内,供应商需提交由第三方公司出具的项目结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执行情况、传播效果汇总、受众统计和分析、宣传改进建议等。 2,488,500.00

合同包2:
服务类(广东圣火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 广告宣传服务 2023年成都市区地标建筑LED广告宣传服务 成都高新区金融城商圈 (一)技术(服务)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2均适用) 1、供应商需遵守服务本项目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产品特点和市场规律,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坚持弘扬社会正能量、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实现体育彩票国家公益彩票属性和公信度宣传。 2、团队配置: (1)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并说明项目团队人员名单并附人员职能分配,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在合同签署和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人员名单、人员职能分配情况及承诺函(承诺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项目负责人在合同签署和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 (2)供应商需明确由专人负责主动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将项目进行中遇到的问题、采用的解决方法、产生的阶段性成果等相关事项及时地反馈给采购人。 3、供应商需提供分项报价和汇总报价,评标时按总价进行评审。报价费用包含户外广告投放费、制作费、维护费、人工费、换画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与项目相关的其他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服务期内投放广告的机动性及时间资源的可利用性,在合同期间出现中标人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位置内完成上刊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服务要求 采购包2(共6项): 1.供应商提供的成都市区地标建筑LED广告位需位于成都市高新区金融城商圈,建筑高度超过200m,显示面积不小于50000㎡(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LED屏位置、媒体尺寸(显示面积),并提供图例予以说明); 2.供应商提供的成都市地标建筑LED广告资源,频次不低于60次/15秒/天,投放时间19:00-22:00,周期不低于4周(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LED屏位置、投放时间、播放频次,并提供图例予以说明) 3.画面独占性:为提高采购人品牌广告效果,供应商提供的成都市区地标建筑LED屏广告执行期间不得刊发非本采购人书面委托的其他任何彩票行业广告(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须具备相应设计制作能力,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上画要素对上画内容及尺寸修改和创意,呈现符合上刊要求的视频广告不少于2个(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能在实施本项目上刊期间提供无人机航拍和出片制作服务。航拍内容需多角度完整呈现当次上刊投放现场整体情况、上刊内容及包含上刊建筑物在内的周边氛围等。航拍高度应不低于180米。剪辑制作最终呈现30秒、1分钟共2个成品视频(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提供质量控制方案,在播放户外广告过程中不允许出现画面卡顿、画质不清楚、频次减少、错播漏播,在计划播出日期取消播出等行为;在播放过程中保证视频完整、频次数量完整、安全播出并编制质量控制方案(提供承诺函)。 (三)其他采购需求(采购包1、采购包2均适用) 1.售后服务要求 (1)每一次项目上刊后第二天为采购人提供上刊照片,在每一次投放执行完毕后2周内,供应商需提供上刊报告。 (2)项目全部完成后的一个月内,供应商需提交由第三方公司出具的项目结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执行情况、传播效果汇总、受众统计和分析、宣传改进建议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技术(服务)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2均适用) 1、供应商需遵守服务本项目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产品特点和市场规律,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坚持弘扬社会正能量、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实现体育彩票国家公益彩票属性和公信度宣传。 2、团队配置: (1)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并说明项目团队人员名单并附人员职能分配,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在合同签署和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人员名单、人员职能分配情况及承诺函(承诺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项目负责人在合同签署和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 (2)供应商需明确由专人负责主动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将项目进行中遇到的问题、采用的解决方法、产生的阶段性成果等相关事项及时地反馈给采购人。 3、供应商需提供分项报价和汇总报价,评标时按总价进行评审。报价费用包含户外广告投放费、制作费、维护费、人工费、换画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与项目相关的其他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服务期内投放广告的机动性及时间资源的可利用性,在合同期间出现中标人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位置内完成上刊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服务要求 采购包2(共6项): 1.供应商提供的成都市区地标建筑LED广告位需位于成都市高新区金融城商圈,建筑高度超过200m,显示面积不小于50000㎡(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LED屏位置、媒体尺寸(显示面积),并提供图例予以说明); 2.供应商提供的成都市地标建筑LED广告资源,频次不低于60次/15秒/天,投放时间19:00-22:00,周期不低于4周(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LED屏位置、投放时间、播放频次,并提供图例予以说明) 3.画面独占性:为提高采购人品牌广告效果,供应商提供的成都市区地标建筑LED屏广告执行期间不得刊发非本采购人书面委托的其他任何彩票行业广告(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须具备相应设计制作能力,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上画要素对上画内容及尺寸修改和创意,呈现符合上刊要求的视频广告不少于2个(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能在实施本项目上刊期间提供无人机航拍和出片制作服务。航拍内容需多角度完整呈现当次上刊投放现场整体情况、上刊内容及包含上刊建筑物在内的周边氛围等。航拍高度应不低于180米。剪辑制作最终呈现30秒、1分钟共2个成品视频(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提供质量控制方案,在播放户外广告过程中不允许出现画面卡顿、画质不清楚、频次减少、错播漏播,在计划播出日期取消播出等行为;在播放过程中保证视频完整、频次数量完整、安全播出并编制质量控制方案(提供承诺函)。 (三)其他采购需求(采购包1、采购包2均适用) 1.售后服务要求 (1)每一次项目上刊后第二天为采购人提供上刊照片,在每一次投放执行完毕后2周内,供应商需提供上刊报告。 (2)项目全部完成后的一个月内,供应商需提交由第三方公司出具的项目结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执行情况、传播效果汇总、受众统计和分析、宣传改进建议等。 1,290,6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敏智、夏秀梅(采购人代表)、伍绍凯、杨选兰、卢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各采购包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取,由各采购包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69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1.732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四川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一体化系统推送计划,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51000023210200023374[2023]05166;监督管理部门: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33号艺墅花乡商务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实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69号1栋21楼2107号、2108号、210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7月06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01包.jpg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2023年户外宣传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3061301).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02包.jpg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符合性审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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