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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中心库省局监管信息化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蕲春中心库省局监管信息化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区:蕲春县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0元
蕲春中心库省局监管信息化升级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蕲春中心库省局监管信息化升级项目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应在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7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BBK20230701
1.2项目名称:蕲春中心库省局监管信息化升级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0元
1.5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0元
1.6采购需求:出入库作业系统、储粮监管系统(网络化改造和接入)、安全监管系统、机房及安全设备、智能仓储管理(新库区)、新仓房区域网络(含无线网覆盖)、硬软件集成、网络接入调试、运维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1.7合同履行期限:设备安装:60日历天;硬件设备售后和网络维护期:3年。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1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具体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2.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6.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可以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经营范围须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
2.6.2磋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各磋商供应商自行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时间界限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止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2.6.3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要求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企业或中小微企业提供声明函(联合体单位须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7 月7日至2023年7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3.2地时: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https://qc.hbncp.com.cn/#/home);
3.3方式:(1)本项目交易网站为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磋商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2)磋商供应商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磋商文件。(3)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800182906或2372645290)。
3.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4.1开始时间:2023年7 月 14 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4.2截止时间:2023年7 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3递交地时:通过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进行上传;
4.4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7 月 17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5开标方式:2023年 7 月 17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至 09时30分进入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媒介:
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蕲春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长林岗六组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8.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北标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四路221号三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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