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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城东镇金山幼儿园二次装修及配套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海丰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城东镇金山幼儿园二次装修及配套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C2023050003
项目名称:海丰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城东镇金山幼儿园二次装修及配套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海丰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城东镇金山幼儿园二次装修及配套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8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装修工程 海丰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城东镇金山幼儿园二次装修及配套工程) 1(宗) 详见采购文件 2,8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担任本采购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和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身份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丰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城东镇金山幼儿园二次装修及配套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丰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城东镇金山幼儿园二次装修及配套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供应商具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06日 至 2023年07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2楼开标1室(远程在线开标)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7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2楼开标1室(远程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请供应商按招标文件和操作指南相关操作要求进行,若供应商因操作问题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启动解密阶段时间为30分钟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丰县教育局
地  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海丰县教育局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2023年07月06日
相关附件:
海丰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城东镇金山幼儿园二次装修及配套工程)(二次)磋商文件(2023070501).zip
金山幼儿园预算审核书.pdf
海丰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城东镇金山幼儿园二次装修及配套工程)施工图10.17.zip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doc
金山二次采购委托代理协议Sca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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