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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刘闾路泵站标准化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BHDLGK2023067)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刘闾路泵站标准化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刘闾路泵站标准化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DLGK2023067;
项目名称:刘闾路泵站标准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金额:242.7758 万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元):242.7758 万元(其中设备部分限价204.0237 万元,工程部分限价38.7521万元,)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1.采购需求:对刘闾路泵站进行标准化改造,包括增设生物除臭系统、仪器仪表检测系统、自控系统、通讯系统、视频安防系统、建筑内外墙出新,原有围栏拆除翻新、室内改造、绿化种植等采购,标的相关性能、数量、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2.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改造及设备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3.误期违约金:5000元/天
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5.质量违约金:合同价的5%
6.质保期: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7.交货地址:采购人指定位置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9.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制造业、建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备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授权委托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企业在职职工,并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连续满六个月的缴费证明材料;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地点: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系统内,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
售价:捌佰圆/份,开标前现金支付,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7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代理费收费标准:
1.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为:以中标价格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打8折计取。代理费费率:100万以内费率为1.5%,100-500万以内费率为1.1%。
2. 本次招标的代理费用由采购单位支付。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
①参加报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未按要求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参加报价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同一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2、注意事项:
(1)相关人员参与投标(报价)的,应充分考虑完成核验等事宜所需时间,请提前进入服务大厅。如由于时间延误,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报价),所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由相关人员(委派单位)自行承担。
(2)参与投标(报价)或办理其他事宜的相关人员,一个单位委派人员不得超过2人。
(3)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指定会议室或开标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
3、公告媒体: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
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完成在供应商主体信息库的注册登记手续。供应商登陆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点击右上角会员登录-免费注册
2)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0510-81173536。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统一信用代码:913202117724947093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北区陆藕路1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571431904X
联系人:徐日友、牛淞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地址:825412876@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日友、牛淞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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