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外宣平台新闻采编、发布及维护服务磋商采购公告(SZYC2023-C-003)

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外宣平台新闻采编、发布及维护服务磋商采购公告(SZYC2023-C-003)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外宣平台新闻采编、发布及维护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页面下载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26日13: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SZYC2023-C-003
2.项目名称: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外宣平台新闻采编、发布及维护服务
3.采购预算:55.00万元
4.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要求
1
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外宣平台新闻采编、发布及维护服务
1项
“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部门网站(以下简称“市金融监管局”网站)和“苏州金融”微信公众号作为全市金融工作对外宣传的重要载体,旨在为广大企业和市民提供金融时讯、宏观经济金融形势、金融政策解读、金融风险防范知识等的最完整渠道,提升市金融监管局对外形象,扩大信息传导效率,是苏州市金融监管局对外发布信息、提供服务最重要的线上渠道。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国家、省、市对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及互动考核要求,2023年度计划在原有服务基础上,对“市金融监管局”网站、“苏州金融”微信公众号的内容运营维护及应用功能进一步提升,同时确保内容安全无差错。

5.合同履行期限:成交单位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根据采购方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1)投标人为中小型或微型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报名时间视同依法获限采购文件时间。
2.申领CA: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定期关注。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5.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
6.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7.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网上投标。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文档网上投标。
(1)响应单位需要通过CA证书,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2)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应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加盖响应单位公章上传;
(3)开标时,响应单位需携带加密文件的CA证书至磋商现场解密,每个供应商的解密时长累计5分钟,超时视同解密失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8.在网上报名和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QQ:3048755361,895706745
联系电话:13914088964 (软件客服)
(2)签章使用问题:400-6776800,QQ:3269174593,3064437102。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文件网上投标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7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上传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1.供应商现场签到截止时间:2023年7月26日13: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磋商文件视为无效。
磋商时间:2023年7月26日13:3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开标厅,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接收方式:按相关规定接收书面质疑,供应商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联系部门: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一部
电话:0512-65158110,65158669;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05号二楼。
联系人:陶元倩 陈莉。
2.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采购文件后,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如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同时提交资格审查内容的文件(仅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质疑的除外)。
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
4.本次采购的全部相关信息均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5.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8楼
2.招标代理: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05号;邮编:215002; 
电话:(0512)65158110,65158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元倩,陈婷婷,林嘉林;
电话:(0512)65158110,传真:65816522 。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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