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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长春新区临空经济示范区西营城街道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临空经济示范区西营城街道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GCGZX2023-010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临空经济示范区西营城街道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1.0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1.0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临空经济示范区西营城街道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已由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7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GCGZX2023-010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临空经济示范区西营城街道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1.04万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0.8(供应商在当天欧亚超市市场价基础上在0-0.8之间报价,超过0.8的报价视为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采购需求:食堂食品原料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支持政采贷业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四种证件其中一种;
3.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
三、获取文件
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4日,每天上午9时00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方式:现场报名,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4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 购 人: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方式:书面递交至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港南大路3777号
联系电话:0431-82158633
 
5.本项目采购支持“政采贷”政策
联 系 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8043191791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四种证件其中一种;3.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0日  至 2023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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