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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第三方监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 第三方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第三 方监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63 万元,招标人为扬 州市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扬州段长约 30.39 公里,经仪征市、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邗江区、止于扬州西 站(含)。场站:万年路站、工农路站、天宁大道站、仪征开发区站、朴席站、汉河站、站 南路站、扬州西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 第三方监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 第三方监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3、近五年(指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 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 360 万(含)以上城市轨道交通的工程监测业绩。
4、项目负责人(仅限 1 人担任):应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测量、地质、岩土或 地下工程等专业高级职称(含)以上,具有 5 年(含)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 3 年(含)以 上工程监测经验。
5、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测量、地质、岩土或地下工程等专业高 级职称(含)以上,具有 8 年(含)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 5 年(含)以上工程监测经验;
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缴纳近 3 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3 年 4 月至 2023 年 6 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 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 文件)。
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申 请;
8、 投标人不允许采用联合体的方式参加投标;
9、其它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 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招标文件增加对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 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 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 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查询为准。投标单位不属于《扬州市 2022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且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线上获取:授权委托人将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原件扫描件发送至 178676391@qq.com,与代理单位经办人员联系获取招标文件。(2)线下 获取:投标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 公章至扬州市文昌西路 525 号新盛商务中心 3 号楼 1 层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扬州维扬路 106-1 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 19F1919 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扬州维扬路 106-1 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 19F1919 开标室。
七、其他
服务期要求: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范围内所辖工程投入初期运营且经建设管理单 位批准结束监测服务为止的时间为准。
其中,监测项目应在施工开始前编制第三方监测总体及实施方案并取得初始值,施工开始后 按要求的频率开展监测工作(含参与测点验收;日常监测、巡视和分析及预(消)警;定期 数据上传;上报监测成果资料等),当工程施工结束,施工影响安全的因素消除,监测对象 变形趋于稳定后,中标人可向招标人提交停测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止相应的监测工作。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市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扬州市文昌西路 525 号新盛商务中心 3 号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向西 650 米路北北京轨道交通大厦 D 座 4 层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17867639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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