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林业高质量发展项目长山及复兴国有林场道路建设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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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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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来安县林业高质量发展项目长山及复兴国有林场道路建设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来安县林业高质量发展项目长山及复兴国有林场道路建设项目一标段 | ||
项目编号 | czlagc202306-006-01 | ||
招标人 | 名称 | 来安县林业发展中心、来安县长山国有林场、来安县复兴国有林场 | |
地址 | 来安县政务服务中心14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冯勇: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来安县万城国际1栋2501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曹立春:15855022234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7月5日08时3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牵头方:安徽完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员方:滁州瑞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牵头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成员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价(元) | 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1元 大写:肆佰捌拾玖万陆仟陆佰叁拾叁元贰角壹分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李仓星 | |
证书名称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161712042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许忠 | |
证书名称 | 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20163547 | ||
工期(日历天) | 10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名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价(元) | 小写:?4871479.31元 大写:肆佰捌拾柒万壹仟肆佰柒拾玖元叁角壹分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苏正堂 | |
证书名称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222207691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苗晓伟 | |
证书名称 | 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BFZ03(15)0463 | ||
工期(日历天) | 10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强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价(元) | 小写:?4883600.00元 大写:肆佰捌拾捌万叁仟陆佰元整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黄威 | |
证书名称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151673089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曾婷 | |
证书名称 | 公路专业中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201709119 | ||
工期(日历天) | 10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照滁公管【2022】5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进场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 20700 元 ;专家评审费 21700 元; 会商费 1750 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安徽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来安县万城国际1栋2501室 ,联系人: 曹立春 ,联系电话:15855022234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 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 ,地址: 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人: 孙刚 ,联系电话: 0550-5621650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