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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背街小巷改造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更改通知(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象州县背街小巷改造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已于2023年6月21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ggzy.jgswj.gxzf.gov.cn/lbggzy/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象州县背街小巷改造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
2.项目编号:E4513002881001786001001
3.公告日期:2023年6月21日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24日9时30分。
二、更改内容:
更改事项(条款)
原招标文件内容
更改后的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5~15%)
(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15%)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满分10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0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近1个月(2023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与录入“桂建云”的信息相符,不提供则不予计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满分10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0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近1个月(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与录入“桂建云”的信息相符,不提供则不予计分)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资信业绩中项目业绩
2.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业绩:施工单位在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总投资1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项目的每个得10分,完成过总投资1000 万元及以下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项目的每个得5分,此项满分20分。
2.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业绩:施工单位在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总投资1000 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项目的每个得10分,完成过总投资1000 万元及以下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项目的每个得5分,此项满分20分。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资信业绩中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注:以上人员需提交近1个月(2023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
注:以上人员需提交近1个月(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3.8.3 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
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按《象州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 年第 2 期发布的信息价,施 工期间本工程主要材料涨幅超过风险系数 5%,则均可调整。
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按《来宾市象州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3 年第4期发布的信息价,施 工期间本工程主要材料涨幅超过风险系数 5%,则均可调整。
招标文件第六章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1.2招标控制价编制
1.2.1编制依据:
1《计价规范》及《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等;
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年第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
1.2.2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所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产生的风险费用。
1.2.3 总价措施项目应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和常规施工方案按《计价规范》和《计算规范》规定编制。
1.2.4 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人给出的金额填写;
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人给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3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人给出的金额填写;
4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人给出的内容和要求,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
1.2.5 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1.2.6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2.1编制依据:
1《计价规范》及《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等;
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概算定额(2017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桂建标[2016]16号。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初步设计文件。
4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来宾市象州县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4  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
1.2.2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所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产生的风险费用。
1.2.3 总价措施项目应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和常规施工方案按《计价规范》和《计算规范》规定编制。
1.2.4 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人给出的金额填写;
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人给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3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人给出的金额填写;
4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人给出的内容和要求,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
1.2.5 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1.2.6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备注:
1.原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上述内容对应更改,相应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至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三、发布更改公告的媒介: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ggzy.jgswj.gxzf.gov.cn/lbggzy/。
四、监督部门及电话
 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72-4367509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象州华屹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象州县象州镇金象路 1 号          地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
北门2-1号
邮编:545800                            邮编:5461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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