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合同项目 > 汉滨区林业局2023年度汉滨区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采购项目(三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汉滨区林业局2023年度汉滨区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采购项目(三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合同编号:SXGT2023-AK-025-3
二、合同名称:2023年度汉滨区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采购项目(三次)
三、项目编号:SXGT2023-AK-025-3
四、项目名称:2023年度汉滨区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采购项目(三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汉滨区林业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苗圃巷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
地址:汉滨区兴安东路2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在保险期内,承保对象在承保区域内因遭受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导致财产损失、伤残或死亡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救助补偿。 1(项) ¥1,045,000.00 ¥1,045,000.00 本保险的理赔分为死亡理赔、医疗理赔、财产理赔 3 种。
(一)死亡理赔。在保险期内,因野猪等野生动物伤害导致
死亡,每人赔偿限额 10 万元。
(二)医疗理赔。在保险期内,因野猪等野生动物伤害采取
急诊、抢救、住院治疗的自然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的,经上述医疗保险报销后,保险公司对剩余医疗费用进行赔付,每人单次受伤医疗赔付限额 1 万元。
(三)财产理赔。在保险期内,因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造成
财产损失的,补偿办法参照《陕西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执行。损毁农作物或经济作物,个户总产量损失 30%以上的,按受损产量折成实价( 市场平均价值)的50%给予补偿;损毁林下天麻、魔芋、中药材等经济作物,个户总产量损失 30%以上的,按受损产量折成实价( 市场平均价值)的 50%给予补偿;伤害家畜的,对受伤家畜限额的补偿金额最高按此家畜价值的 20%给予补偿;对死亡家畜的补偿金额按家畜价值( 市场平均价值)的50%给予补偿;其他财产损失按受损实价( 市场平均价值)的 50%给予补偿。

合同金额: 1,04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肆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6月30日至2024年06月29日
履约地点:汉滨区林业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6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7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3年汉滨区野猪等野生动物保险合同.pdf
汉滨区林业局
2023年07月07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