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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人民法院机关食堂劳务服务(二次)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SCYDL-2023127 (招标文件编号:SCYDL-2023127)
二、项目名称:大竹县人民法院机关食堂劳务服务(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达州市富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北外镇高家坝彩虹路69号
中标(成交)金额:27.4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达州市富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大竹县人民法院机关食堂劳务服务      采购人将机关食堂实行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将其劳务有偿承包给供应商,采购人负责提供原材料、消耗品。食堂主要供干部职工就餐,以自助形式为主,其他形式为辅,供应商应每周制定食谱,提供特色菜品,实现菜品多样化、营养化、特色化,供干部职工选择。      供应商根据服务内容为采购人机关食堂配备食堂工作人员,但不得低于6名工作人员(主厨1人、墩子1人、白案1人、水杂工1人、服务员2人)按照食堂各项分工开展服务工作,既分工又合作,共同开展食堂服务工作。供应商派往本食堂的工作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犯罪记录,未列入诚信黑名单,供应商必须严格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      本项目采购有效服务期一年,一年合同履约结束,通过考核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年。      采购人有权对食堂服务每季度进行不少于 1 次的满意度调查,就餐人员调查人数应不小于 30 人,平均满意度不低于 70%。对就餐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响应,对存在的瑕疵制定有效的改善措施并经采购人负责人同意后实施,若供应商整改后,满意度仍低于 70%(不含 70%),或一月中采购人连续有三次进行投诉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立即终止服务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秀亮(评审小组组长)、李岚、王九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为15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竹县人民法院     
地址:达州市大竹县凤竹路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246号A1幢二层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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