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岐乡污水处理厂出水总氮自动分析仪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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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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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竹岐乡污水处理厂出水总氮自动分析仪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FJ[2023]第027号
项目名称:竹岐乡污水处理厂出水总氮自动分析仪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9.55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5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2日 至 2023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07 月12日至2023年 07 月19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用 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直接至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境内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入城路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竹岐乡污水处理厂出水总氮自动分析仪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FJ[2023]第027号
项目名称:竹岐乡污水处理厂出水总氮自动分析仪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9.55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5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与服务要求 | 合同包预算金额(万元) | 交货地点 |
1 | 竹岐乡污水处理厂出水总氮自动分析仪采购及安装项目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9.5570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2日 至 2023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07 月12日至2023年 07 月19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用 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直接至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境内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明细 | 描述 |
a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有) | 法定代表人须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
a2法人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文件执照复印件。 |
a3财务状况报告 |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 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并附上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
a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
a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
a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向招标人作出声明。(注:1、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
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a8投标人参加招标活收动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 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
a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入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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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