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电动调节阀框架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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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吉林 | 城市 | 长春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电动调节阀框架采购项目供应商 | |
采购单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概况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电动调节阀框架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B2023-20
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电动调节阀框架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
预算金额: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电动调节阀框架采购项目
供应商入围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DZB2023-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电动调节阀框架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电动调节阀框架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
2.2采购内容:电动调节阀采购;
2.3采购预算:45万元;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供货期:按采购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采购规格、型号、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8 入围家数:不多于3家(含3家);
2.9入围期限:1年;
3.0适用范围:适用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及其分、子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招标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有一项及以上良好的相关业绩;
3.5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在参加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6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3.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并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8日,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发送材料电子扫描件进行获取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需将材料扫描后将压缩包发送至1301034997@qq.com邮箱,同时必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招标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将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其后果自负。
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手写)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后将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邮箱。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6)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并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同时携带原件及一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8月3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311会议室(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招标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2日 至 2023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网上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311会议室(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310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电动调节阀框架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B2023-20
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电动调节阀框架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
预算金额: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电动调节阀框架采购项目
供应商入围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DZB2023-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电动调节阀框架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电动调节阀框架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围;
2.2采购内容:电动调节阀采购;
2.3采购预算:45万元;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供货期:按采购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采购规格、型号、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8 入围家数:不多于3家(含3家);
2.9入围期限:1年;
3.0适用范围:适用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及其分、子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招标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有一项及以上良好的相关业绩;
3.5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在参加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6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3.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并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8日,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发送材料电子扫描件进行获取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需将材料扫描后将压缩包发送至1301034997@qq.com邮箱,同时必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招标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将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其后果自负。
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手写)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后将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邮箱。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6)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并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同时携带原件及一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8月3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311会议室(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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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招标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2日 至 2023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网上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311会议室(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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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3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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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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