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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黄河-大汶河文化旅游生态风景道(旧县至颜谢坝段、戴村坝至黄河大堤段)两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泰山?黄河-大汶河文化旅游生态风景道(旧县至颜谢坝段、戴村坝至黄河大堤段)两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山?黄河-大汶河文化旅游生态风景道(旧县至颜谢坝段、戴村坝至黄河大堤段)已由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泰审批投资【2023】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通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通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两阶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SJ-GC-20230712-02  
标段编号:SJ-GC-20230712-02-01            
2.2项目名称:泰山?黄河-大汶河文化旅游生态风景道(旧县至颜谢坝段、戴村坝至黄河大堤段)两阶段勘察设计
2.3建设地点:泰安市。
2.4建设规模:泰山?黄河-大汶河文化旅游生态风景道(旧县至颜谢坝段、戴村坝至黄河大堤段)项目,全部利用既有道路(含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公路)进行改造,原路面宽度不变。主线分为旧县至颜谢坝段、大汶口镇段、戴村坝至G220段及黄河大堤段。支线分为天颐湖环湖路段、徂徕山环山路段、龙游路段。项目定位为旅游集散公路和景区支线,主要技术标准与既有道路保持一致。主线全长105.4公里,支线全长92.3公里,沥青路面1015.7千平方米,利用分离式立体交叉4处,维修利用既有桥梁、涵洞,完善交通工程等附属设施并补植绿化。投资估算总金额26078.51万元。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计划工期30日历天;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2.6招标范围:泰山?黄河-大汶河文化旅游生态风景道(旧县至颜谢坝段、戴村坝至黄河大堤段)两阶段勘察设计。本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路段的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工程路线、路线交叉、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等所有内容的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编制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所有工作;施工招标配合、施工期设计服务以及后续服务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为止等所有服务。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名称为:第一标段。
2.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1)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和(2)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公路养护大中修勘察设计项目。
3.3 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具有1个公路勘察设计项目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② 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具有1个公路勘察设计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2个分项负责人任职经历;
③工程测量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④ 路线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具有1个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类似分项负责人任职经历;
⑤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具有1个公路勘察设计项目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任职经历;
⑥ 桥涵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具有1个公路勘察设计项目桥涵分项负责人任职经历;
⑦交通工程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具有1个公路勘察设计项目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任职经历;
⑧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公路造价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
⑨设计代表(1人):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
3.4 信誉要求:
①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② 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未因勘察设计或咨询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有关部委明令通报、相关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③ 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④ 2020年1月1日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之日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在本项目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⑤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 投标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2家。
3.5.2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5.3联合体各成员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5.4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
3.5.5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领取
5.1 公告时间:自2023年7月13日起至2023年7月19日;
5.2 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即可)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山东省多CA驱动下载及安装说明》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8月4日09时00分。
6.2 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通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东首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迎胜路62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9.异议与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9.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9.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监督电话:0538-850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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