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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标定地价更新工作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FTFW2023-023(招标文件编号:FTFW2023-023)
二、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标定地价更新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内蒙古鑫鼎晟不动产评估中心(有限合伙)
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永泰城写字楼C座1816室
中标(成交)金额:18.06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内蒙古鑫鼎晟不动产评估中心(有限合伙)      标定地价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      本项目购买内容为标定地价更新工作,主要包括标定地价基础数据资料信息以及相关图纸的绘制。      自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核查工作完成且通过验收之日止。      本项目承接主体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开展核查工作,具体服务质量标准包括:
1.管理标准
承接主体应当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明确的岗位职责分工;应当具备合理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等;应当健全培训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应当为本项目建立单独的台账以及单独的资料归档,保证项目相关资料、成果和支出账目的存档完整妥善。
2.技术标准
承接主体提供核查技术服务应当满足下列文件及规范要求:
(1)《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
(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3)《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
(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
(5)《关于做好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及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19〕101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乐(甲方代表)、崔红梅、芒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文件,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规定收费下浮5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鄂尔多斯市峰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金辉大厦A座18楼1805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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