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第二批)产业发展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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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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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按照《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办法》(川财农〔2016〕166号)和《威远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威财采〔2020〕11号)的规定,对照《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第二批)实施方案》,经上级部门同意,新店镇人民政府对“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第二批)产业发展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含公告内容),年检合格;
2.投标人须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条件合格证》;
3.有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保证做到随叫随到,能够及时准确的提供售后服务。
4.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行为,未出现过重大动物疫情且养殖档案填写规范完整。
5.供货单位在报名前,须通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与转账缴纳项目民办公助供应商保证金2000元(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日上午12:00之前),收款单位:威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威远新店支行;银行账号:22350801040001726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货单位选择办法及供货要求
1、选择办法:公开优选合理低价供应商,并签定畜禽种苗供应合同。
2、供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供货标准和质量要求提供合格的畜禽苗种(并提供产品所需的防疫、检疫相关证书),畜禽发放给贫困户7天应急反应期内成活率应达100%(人为伤害死亡或者意外死亡除外)。
四、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11月2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 时)到新店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报名。
2、报请携带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③《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条件合格证》;④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否则不予受理。
五、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1日在威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威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
相关附件:
一、采购项目
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第二批)产业发展项目(养殖业) | ||||||||
序号 | 品种 | 种类 | 单位 | 采购量 | 标准 | 质量要求 | 最高控制价(元/只、头) | 备注 |
1 | 山羊 | 肉羊 | 只 | 123 | 满双月,20公斤以上/只 | 体格健壮,无《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动物疫病,检疫证齐全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费用含采购费、运费等 |
2 | 牛 | 肉牛 | 头 | 2 | 150公斤以上/头 | 80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含公告内容),年检合格;
2.投标人须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条件合格证》;
3.有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保证做到随叫随到,能够及时准确的提供售后服务。
4.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行为,未出现过重大动物疫情且养殖档案填写规范完整。
5.供货单位在报名前,须通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与转账缴纳项目民办公助供应商保证金2000元(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日上午12:00之前),收款单位:威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威远新店支行;银行账号:22350801040001726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货单位选择办法及供货要求
1、选择办法:公开优选合理低价供应商,并签定畜禽种苗供应合同。
2、供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供货标准和质量要求提供合格的畜禽苗种(并提供产品所需的防疫、检疫相关证书),畜禽发放给贫困户7天应急反应期内成活率应达100%(人为伤害死亡或者意外死亡除外)。
四、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11月2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 时)到新店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报名。
2、报请携带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③《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条件合格证》;④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否则不予受理。
五、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1日在威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威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