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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第二批)产业发展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按照《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办法》(川财农〔2016〕166号)和《威远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威财采〔2020〕11号)的规定,对照《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第二批)实施方案》,经上级部门同意,新店镇人民政府对“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第二批)产业发展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
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第二批)产业发展项目(养殖业)
序号品种种类单位采购量标准质量要求最高控制价(元/只、头)备注
1山羊肉羊123满双月,20公斤以上/只体格健壮,无《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动物疫病,检疫证齐全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费用含采购费、运费等
2肉牛2150公斤以上/头80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含公告内容),年检合格;
  2.投标人须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条件合格证》;
  3.有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保证做到随叫随到,能够及时准确的提供售后服务。
  4.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行为,未出现过重大动物疫情且养殖档案填写规范完整。
  5.供货单位在报名前,须通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与转账缴纳项目民办公助供应商保证金2000元(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日上午12:00之前),收款单位:威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威远新店支行;银行账号:22350801040001726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货单位选择办法及供货要求
  1、选择办法:公开优选合理低价供应商,并签定畜禽种苗供应合同。
  2、供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供货标准和质量要求提供合格的畜禽苗种(并提供产品所需的防疫、检疫相关证书),畜禽发放给贫困户7天应急反应期内成活率应达100%(人为伤害死亡或者意外死亡除外)。
  四、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11月2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 时)到新店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报名。
  2、报请携带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③《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条件合格证》;④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否则不予受理。
  五、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1日在威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威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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