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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31线洛古河至恩和哈达段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国道331线洛古河至恩和哈达段公路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31线洛古河至恩和哈达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国道331线洛古河至恩和哈达段公路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呼交发【2023】9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国道331线洛古河至恩和哈达段三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国道331线洛古河至恩和哈达段三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位于额尔古纳市恩和哈达镇境内,路线大致走向为由东北至西南。起点与国道331线黑龙江境内路段顺接,即国道331线蒙黑界处,既有道路里程桩号K4116+080,经恩和哈达镇,终点与国道331线恩和哈达至奇乾段公路起点(K4131+600)顺接。路线全长15.094公里。
(二)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7.0米;全线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中桥)、公路-II级(涵洞);设计洪水频率:路基、涵洞1/25,中桥1/50。其他技术指标按照交通运输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3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8月30日,计划工期为730日历天。
上述开、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阶段工期要求按招标人规定执行。
2.3 标段划分
国道331线洛古河至恩和哈达段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起讫桩号

主要工作内容

LNSG-1

国道331线洛古河至恩和哈达段公路工程

K0+000-K7+000

路基、路面、桥涵、交安、排水及防护、绿化及沿线设施工程等

LNSG-2

K7+000-K15+094

本项目LNSG-1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肆仟柒佰陆拾伍万贰仟贰佰贰拾贰元整(¥47,652,222元)(含暂列金及暂估价)。
本项目LNSG-2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叁仟玖佰捌拾玖万肆仟捌佰壹拾捌元整(¥39,894,818元)(含暂列金及暂估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资格要求: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1]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首次使用呼伦贝尔市和旗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注册账户并完善基本信息后,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入库及CA数字证书的具体办理流程参见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交易指南中下载相关文件阅读办理。
4.2完成入库及CA数字证书办理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乙方操作手册”。
4.3 技术咨询
各投标人在使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详见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首页。
4.4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不对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2日09时30分。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www.hlbeggzyjy.org.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按照操作手册及系统提示完成开标前签到(签到失败或未按时签到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等待开标时间截止参与观看不见面开标程序。投标人对于开标过程中的任何阶段有疑问时,可随时发起开标异议文字提问,并等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回复。
5.4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
5.5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投标人均须使用的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并填写投标人信息时所填写的联系人电话必须为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在第二个信封开标会前,招标人将通过电话通知各投标人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5.6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投标人应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诚信库时上传投标人各项信息电子件并提交平台自动见证。评标委员会审核和评审时以投标人在诚信库提交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信用信息栏公布相关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其诚信库内相关信息应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LNSG-1标段需提交人民币4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LNSG-2标段需提交人民币3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行   号:

104196003112

缴入账户

详见《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本项目招标公告

注:1、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电汇或现金转账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担保无效。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基本存款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基本存款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担保。
2、投标人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登录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http://www.hlbeggzyjy.org.cn/TPBidder)全程在线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www.hlbeggzyjy.org.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电子保函系统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做好相应操作,未在开标前递交的电子保函或开标系统未显示已出函的将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
3、投标人保证金已缴纳,但是系统中显示状态仍为“未缴纳”原因如下:因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对接的银行有其自身的规范(银行系统要到总行下载明细、对账等原因),导致银行推送至系统数据会有延时现象发生。需在缴纳一天后(非工作日顺延),再点击“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查询。如果点击查询之后,还是不对,请仔细检查回执单上的付款账号,名称和诚信库里的基本户账号,名称是否一致。若仍然有问题联系QQ:750329563。
7. 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7.2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公开
8.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北路62号
电    话:0470-8221366
邮    编:021008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道331线洛古河至恩和哈达段三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北路62号
邮    编:021008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8748188770、0471-3683449
传    真:0471- 6527294
联 系 人:张立杰
网    站:www.nm-highway.com
 
[1]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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