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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耕地后备资源土地综合开发项目(全过程综合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和县耕地后备资源土地综合开发项目(全过程综合服务)

招标公告

政和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委托,对政和县耕地后备资源土地综合开发项目全过程综合服务进行公开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2.1 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土地整治面积约为 4100 亩,涉及政和县澄源乡、东平镇、岭腰乡、石屯镇、铁山镇、外屯乡、星溪乡、杨源乡、镇前镇等 9 个乡镇,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

2.2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5275.12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2291.35 万元。

2.3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包含项目范围内政和县耕地后备资源土地综合开发项目的全过程综合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选址及实施评估、项目前期测量费、项目设计与概算编制、工程复核费、耕地质量等别评定费、立项阶段报备、施工阶段报备、验收阶段报备、影像采集和工程监理等服务。

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和要求。全过程综合服务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上10项,应覆盖国家、省、市要求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所需新增耕地报备入库的全过程服务和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实际服务内容及标准以采购人要求为准,采购人有权调整项目服务范围、内容和进度,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为此不承担责任。

2.4工期

本项目建设年限36个月,中标服务单位须按照工程进度和招标人要求进行各项服务,最终达到入库要求

2.5质量要求

工程实施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自然资源部门相关规范的验收标准及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

项目质量目标:各项服务成果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最终达到入库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有效存续的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声明或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3.3信誉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在政和县辖区内的采购活动中与业主无任何合同纠纷或诉讼关系的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2)至投标截至时间止,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3)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或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5)投标人不存在影响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备注:信誉要求(1)-(5)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做出书面声明或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

3.4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证书: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具有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 3 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 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30 日12时00分00秒至2023年6月5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招标人:政和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熊山为民路2号,邮编:353100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室

邮编:350002

电话:0591-28059650、18159973759

电子邮件:szzxywyb@126.com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政和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南平市政和县为民路2号

联系电话:0599-33329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9-332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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