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农安县万顺乡庆丰村村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二期

农安县万顺乡庆丰村村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二期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农安县万顺乡庆丰村村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二期(招标编号:JY-XHYL-2023060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万顺乡庆丰村村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9.1655 万元,招标人为农安县万顺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109.1655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农安县万顺乡庆丰村村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二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农安县万顺乡庆丰村村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二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 位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类)。其他人员要求:拟 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的技术职称,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等人员齐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财务审计报告,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财 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2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 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 纳税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半年(2023 年 1 月-2023 年 06 月)任意一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状况良好证明。
3.5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启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
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 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3.6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 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在近三年(2020 年-至今)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 号、吉建管【2018】12 号、吉建管【2019】11 号、吉建管【2019】28 号、吉建办〔2019〕82 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 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朝阳区康平街 723 号(西安大路与康平街交汇、康平街北行 100 米)锦江之星一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康平街 723 号(西安大路与康平街交汇、康平街北行 100 米)锦江之星一楼会议室。
七、其他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农安县万顺乡庆丰村村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二期的潜在投标人应到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 1323 号鸿基名筑 1009 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3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整(北 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XHYL-20230607;
项目名称:农安县万顺乡庆丰村村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二期;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1655 万元;
最高限价:109.1655 万元;
招标内容: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 许可证。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投标单位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类)。其他人员要求:拟 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的技术职称,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等人员齐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财务审计报告,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财 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2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 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 纳税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半年(2023 年 1 月-2023 年 06 月)任意一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状况良好证明。
3.5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启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 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 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3.6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 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在近三年(2020 年-至今)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 号、吉建管【2018】12 号、吉建管【2019】11 号、吉建管【2019】28 号、吉建办〔2019〕82 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 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7 月 11 日至 2023 年 07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 带以下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一份到吉林省鑫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 1323 号鸿基名筑 1009 室)报名:
1) 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 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持有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安全生产 许可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持有新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 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5)近三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财务审计报告,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 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2 年的财务 审计报告,2023 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近半年(2023 年 1 月-2023 年 06 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如投标人提供 的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依法缴纳税收,应提供企业所在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7)近半年(2023 年 1 月-2023 年 06 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如投标人提供的 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企业所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3.2 磋商文件 500 元/本,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康平街 723 号(西安大路与康平街交汇、康平街北行 100 米)锦江之星一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康平街 723 号(西安大路与康平街交汇、康平街北行 100 米)锦江 之星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农安县万顺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鑫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 1323 号鸿基名筑 1009 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农安县万顺乡人民政府
地 址:农安县万顺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朝阳西安大路 1323 号鸿基名筑 1009 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976936752@qq.com
顶月
预月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