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屏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采购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运营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屏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采购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运营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15292023000047
二、项目名称:采购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运营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山东广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开发区老泰薛路南 304,5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山东广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开发区老泰薛路南 34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山东广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水污染治理服务 采购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运营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304,500.00

合同包2:
服务类(山东广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 水污染治理服务 采购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运营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34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军、李海燕(采购人代表)、唐永清(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川财采〔2020〕74号)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69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1.765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屏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和屏山县书楼镇人民政府联合采购,牵头单位为屏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共2个包,第1包为采购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运营服务项目(书楼镇),采购预算306600元(1年),第2包为采购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运营服务项目(新安镇),采购预算372300元(1年)。
2、本项目计划备案号:第1包51152923210200000799[2023]00051;第2包51152923210200000802[2023]00052。
3、本项目监管部门:屏山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570522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屏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屏山县新安镇场镇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7月11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采购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运营服务项目(二次)磋商文件(2023062001).rar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评审报告.rar
第1包中小企业声明函.rar
第2包中小企业声明函.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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