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2023年度非乙类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第二批)02包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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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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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灵璧县2023年度非乙类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第二批)02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LBQT2023009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2023年度非乙类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第二批)02包
三、中标信息
投标人名称:安徽鼎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人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天华路东侧花园西路北侧(天景华庭北区)S1幢107-109
中标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尚坤(组长)、汤英文、吴娜、黄颖、刘大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代理费70000元(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2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联系电话:18326001970。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医疗保障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钟灵大道与虞姬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人情况
一、项目编号:EP-LBQT2023009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2023年度非乙类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第二批)02包
三、中标信息
投标人名称:安徽鼎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人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天华路东侧花园西路北侧(天景华庭北区)S1幢107-109
中标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螺旋CT系统 品牌:联影 规格型号:uCT503e 数量:3台 单价:18300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尚坤(组长)、汤英文、吴娜、黄颖、刘大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代理费70000元(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2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联系电话:18326001970。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医疗保障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钟灵大道与虞姬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