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卫生院(眉山天府锦江镇卫生院)医学检验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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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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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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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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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卫生院(眉山天府锦江镇卫生院)医学检验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N5114892023000071
二、项目名称:(眉山天府锦江镇卫生院)医学检验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大家医学检测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树蓉、陈永生、范芳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按定额2万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成交单位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履行日期以签订的合同具体约定时间为准。2、本项目成交金额为按照《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和修订眉山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基层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的70%据实结算,本项目在预算内执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卫生院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府河街21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1日
相关附件:
(眉山天府锦江镇卫生院)医学检验外包服务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大家医学检测有限公司).pdf
二、项目名称:(眉山天府锦江镇卫生院)医学检验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大家医学检测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区安和二路8号2栋7层A区 | 结算比例:7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大家医学检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服务 | 眉山天府锦江镇卫生院医学检验外包服务项目 | 为眉山天府锦江镇卫生院提供检验相关项目的检测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试剂耗材成本。 | 1.为眉山天府锦江镇卫生院提供检验相关项目的检测服务(含肝脏功能与疾病、肾脏功能与疾病、电解质、心血管功能与疾病、糖尿病、微量元素、肿瘤标志物、激素类、细胞及感染免疫、HIV初筛、分子生物、免疫功能、贫血、甲状腺功能疾病、微生物及药敏实验、细胞学检查、过敏源及其他常规项目等),并承担相应的试剂耗材成本。 2.按照采购人要求负责检验科LIS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运维,承担相关系统对接接口费用。 3.在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采购人检验科人员的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确保医院检验科配备具备资质的检验人员。(具体人员以采购人核定为准)。 4.完善采购人血常规、尿常规、粪便常规、阴道分泌物等常规及急诊检测项目的检测设备(含血球分析仪、尿液分析仪、显微镜、血糖仪等),并为其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同时开展常规项目的室内质量控制,保证医院的检测质量,承担相应的试剂、耗材成本。 5.出报告时间:自标本采集后-三大常规等检查即时出报告,常规生化不超过12小时,常规肿瘤标志物、激素类24小时;感染免疫24-48小时;分子生物48-72小时。急诊患者常规生化不得超过8小时。 | 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供应商3次未及时服务或服务质量不合格的,采购人可自动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取消其服务合同)。 | 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并接受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 | 1,0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树蓉、陈永生、范芳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按定额2万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成交单位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履行日期以签订的合同具体约定时间为准。2、本项目成交金额为按照《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和修订眉山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基层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的70%据实结算,本项目在预算内执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卫生院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府河街21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1日
相关附件:
(眉山天府锦江镇卫生院)医学检验外包服务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大家医学检测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