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政开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收费权资产证券化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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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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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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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业主单位: | 张家口市政开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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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7-11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7-31 09:00 |
张家口市政开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收费权资产证券化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市政开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收费权资产证券化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政开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政开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张家口市政开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收费权资产证券化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2.1.2发行规模:预计不超过5亿元(具体发行额度以基础资产情况以及证券交易所批复为准)。 2.1.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由发行服务期和存续期构成。发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本项目发行成功之日止;存续期与本项目存续期一致(约5年)。2.1.5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2.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确定本项目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应属具备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发行机构或者可指定具备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发行机构作为管理人)。主承销商须负责保证发行工作的顺利实施并对优先级份额承诺余额包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11至2023-07-17,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到张家口市高新区清水河南路81号天人名仕乐居商住小区15号楼3层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7-31 09:00 ,地点为 张家口市高新区清水河南路81号天人名仕乐居商住小区15号楼3层开标厅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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