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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拈花湾景区上海展示接待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大拈花湾景区上海展示接待中心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SSHX-DNHW-20230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虹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拈花湾景区上海展示接待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060 万元,招标人为宜兴大拈花湾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装修面积约 517.48 平方米,包括 11F 室内精装修、二次机电及该区域内的软装 货物采购。施工范围最终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范围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拈花湾景区上海展示接待中心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大拈花湾景区上海展示接待中心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 见本招标公告第七条“其他”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10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17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第七条“其他”中的“招标文件的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10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 88 号明都大厦 9 号楼 15 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10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 88 号明都大厦 9 号楼 15 楼开标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拈花湾景区上海展示接待中心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大拈花湾 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
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 188 号。
2.1.2 建设规模:装修面积约 517.48 平方米,包括 11F 室内精装修、二次机电及该区域内 的软装货物采购。施工范围最终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范围为准。
2.1.3 合同估算价:约 106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30 日历天。
设计预计开工日期: 2023 年 8 月 15 日。
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2023 年 9 月 15 日。
工程预计竣工日期: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1.5 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报相关部 门审批,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软装物资等)采购质量符合国 家、省、市、行业有关最新标准、规范及发包人的需求,且满足设计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2.2 招标范围:大拈花湾景区上海展示接待中心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及软装货物采 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 项目的全部工作。
(1)设计内容:本装修项目方案设计、二次机电设计直至施工图设计(含软装设计),协助 设计各阶段的报批、评审等工作,并包括施工期间的设计协助及配合工作;
(2)施工内容: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大拈花湾景区上海展示接待中心项目区 域范围内的的室内硬装、二次结构、机电(含洁具、灯具等)、电气、消防、暖通、给排水、绿化、弱电智能化、固定家具、家电、厨房设备等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直至竣工验收 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全部工作。
(3)采购内容:软装货物采购,包含雕塑、窗帘、地毯、艺术品、活动家具、绿植等采购、直至最终现场摆放交付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或 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或贰级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过 5 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设计项目除外),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 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 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 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不得为退休续聘的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 日期前 6 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 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
3.3、自 2023 年 5 月 10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人工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 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 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单位;
3.4.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5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3.4.6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 程的;
3.4.7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4.8 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详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方必须为承担施工部分 工作的联合体成员,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并分别为不同专业(设计和施工),承担设计部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 业(建筑工程)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建筑装修 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明确 各自分工。
3.6、财务要求:2020 至 2022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 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7、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工 程造价 700 万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 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完工证明)。(B)设计业绩 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设计费 200 万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 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或合同协议书;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中所载内 容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工程造价 700 万 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 证明、合同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完工证明)。
3.8、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三年 来承担过工程造价 700 万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出具 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完工证明)。(B)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设计费 200 万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 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或合同协议书;金额和时间以合同 中所载内容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工程造 价 700 万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
直接发包证明、合同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完工证明)。
注:以上 3.7、3.8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内容为准,业绩有效期(设计 业绩以设计合同或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以各方落款较后 时间为准)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
3.9、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二级注册建 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 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含)以上,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 建筑师或高级及以上职称;(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 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无在建项目。注:以上人员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 2023 年 3 月~2023 年 5 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 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4)必须满足下列条 件: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 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 个)。以上人员投标截止日期前 6 个月本单位为以上人员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及 相关有效的注册证书、岗位证书、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制作到投标文件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 7 月 10 日至 2023 年 7 月 17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手机、电子邮 箱)、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成员)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原件至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 88 号明都大厦 9 号楼 15 楼获取招标文件;上述 资料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预留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请及时 查收并回复确认收到招标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件错误或信 息缺失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 8 月 10 日 13 时 30 分。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 88 号明都大厦 9 号楼 15 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其他
8.1 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 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作为在建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2 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 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 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 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 其中标资格。
8.3 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 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NewIndex/index.shtml)上发布。
9.2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 年 7 月 10 日至 2023 年 7 月 17 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大拈花湾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周铁镇朝阳东路 220 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 88 号明都大厦 9 号楼 15 楼
邮 编:2142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 年 7 月 1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兴大拈花湾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大拈花湾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周铁镇朝阳东路 220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 88 号明都大厦 9 号楼 15 楼 联 系 人: 钱足平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24977634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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