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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仙临镇、汪家镇三个乡镇共计11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Ⅰ标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仙临镇、汪家镇三个乡镇共计11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Ⅰ标段)(项目名称)已由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209-511503-04-01-587819】FGQB-013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鼎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宜宾市鼎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2209-511503-04-01-587819】FGQB-0132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汪家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①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东岩村、水口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②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长春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③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红德村、先锋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④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岫云村、庆林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⑤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新生村、东升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汪家镇金光村、青山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⑦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汪家镇白果村、石龙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汪家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控制规模约1320亩,其中长兴镇为930亩、汪家镇为390亩;建新规模:暂估99000平方米,具体内容根据初步设计成果和招标人要求实施,最终以招标人或主管部门审定的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工作时间)。招标人通知进场后,须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区级验收所需的各项工作并报送相关资料(非中标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指标入库、办理项目竣工结算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设计工作主要包括安置建新区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约99000平方米)、招标人要求的项目相关配套设施、及后续服务 ;施工主要负责拆旧复垦(含技术服务)、安置建新区及配套设施的施工、验收、移交及后续工作。
  2.6本项目投资额:项目总投资33080.02万元,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265.02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32815.00万元(其中:拆旧复垦3115.00万元,安置建新区29700.00万元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各成员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7-11 09:00 至 2023-07-18 0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7-31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7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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