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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XCG20230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延长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7-07,更正为:2023-07-14。
延长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4.开标(开启)有关事项:
(1)本项目开标(开启)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无需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开启)现场,无需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操作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gongyinshan.html。
(2)投标(响应)供应商应按“远程电子开标(开启)”的有关要求,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并取得投标(响应)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3)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开启)。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开标(开启)时,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开标(开启)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开启)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开启)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路61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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