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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雨污分流整体改造项目技术协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雨污分流整体改造项目技术协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QKHYN23070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雨污分流整体改造项目技术协作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万元,招标人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昆明
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雨污分流整体改造项目技术协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雨污分流整体改造项目技术协作)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应证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
和证据留存);
1.2.2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
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
存);
1.2.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交 2020 年-2022 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
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事业单位
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任意一年内部财务报表或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
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缴税所属时间2022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
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或承诺书。(新成立的提供
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
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或承诺书。(新成立的提
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
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否则均视为无效,应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1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 09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号17层 1703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号17层1703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雨污分流整体改造项目技术协作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凯弘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号17层170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并于2023年07月21日09 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QKHYN230703
项目名称: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雨污分流整体改造项目技术协作
采购方式:口竞争性谈判团竞争性磋商囗询价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地点服务期限 质量标准
完成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雨污分流整体改造项目技术协作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五
章采购需求”。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限期整
改环境问题的通知》(昆生环寻<2023>53号)编制整改方案并通过评审;整改方案评审后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交付招标方施工过程对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施工进行现场
监督,待工程完工后,绘制全厂水平衡图(包含雨水、污水、生产生活用水)、雨污分流图、
编制整改完成《竣工验收报告》,组织专家对整改进行验收,并满足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
使用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有关的法规、文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协助采购方
完成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雨污分流整体改造项目,并通过专家评审后上报云南旭东集团有
限公司主管部门。
注: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限期整改环境问题的通
知》(昆生环寻<2023>53号)编制整改方案并通过评审;整改方案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
完成施工图设计并交付招标方施工过程对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施工进行现场监督,待工
程完工后,绘制全厂水平衡图(包含雨水、污水、生产生活用水)、雨污分流图、编制整改
完成《竣工验收报告》,组织专家对整改进行验收,并满足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使用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应证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
和证据留存);
1.2.2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
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
存);
1.2.3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交 2020 年-2022 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
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事业单位
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任意一年内部财务报表或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
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缴税所属时间2022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
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或承诺书。(新成立的提供
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
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或承诺书。(新成立的提
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
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否则均视为无效,应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原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1日至2023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号17层1703)
方式:①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
章)到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号17层1703)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②网上获取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cqkhgczx@163.com 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
作人员获取报名表、回传报名表,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可将文件费用转至采购代理机构对
公账户,回传缴费凭证后,竞争性磋商文件将通过报名邮箱及时发出。(邮件发送时应注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
售价: ¥600.00 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的缴纳,只能采用
公对公转账(不接受私人对公转账)或者现金缴纳的方式也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
务。汇款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汇通支行;账号:2502038009201094204;
开户名: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注:未在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
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号17层1703)
注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
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号17层17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
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西园南路5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号17楼1703
联系人: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赵智雄、邱静、唐君、程鑫、许辉、卢文德、苏小琴
cqkhgc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w/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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