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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池底泥污染负荷、特征成因研究及治理技术研发集成与示范项目控制价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滇池底泥污染负荷、特征成因研究及治理技术研发集成与示范项目控制价编制服
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ZYN-2023-07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滇池底泥污染负荷、特征成因研究及治理技术研发集成与示范项目控制价编制服务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7.72 万元,招标人为昆明市滇
池高原湖泊研究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滇池底泥污染负荷、特征成因研究及治理技术研发集成与示范项目控制价编制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滇池底泥污染负荷、特征成因研究及治理技术研发集成与示范项目控制价编制服
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滇池底泥污染负荷、特征成因研究及治理技术研发集成与示范项目控制价编制服
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2.1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
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1.2.2 供应商须提供 2021年度或 2022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四表
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因事业单位特
殊性质,无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内部财务资料或提供自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
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4.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7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
公章);
2.1.4.2 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7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供应
商电子公章);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
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6.1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
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
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
和证据留存);
2.1.6.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1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商务中心A栋第17层1706号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商务中心A栋第17层1706号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滇池底泥污染负荷、特征成因研究及治理技术研发集成与示范项目控制价编制服务的
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B栋A15楼(14楼)A1517 室获取
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CZYN-2023-0702
1.2项目名称:滇池底泥污染负荷、特征成因研究及治理技术研发集成与示范项目控制价编
制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17.72万元。
1.5最高限价:17.72万元。
1.6采购需求:
产品(项目)名称主要工作内容数量计量单位
滇池底泥污染负荷、特征成因研究及治理技术研发集成与示范项目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招
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1项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响
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报价按云价综合<2012>66号收费标准,供应商自行测算后填报下浮
比例。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出具成果文件。
1.8服务地点:昆明市滇池高原湖泊研究院指定地点。
1.9质量要求:造价工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
实准确、清晰有据。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2.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
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1.2.2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或 2022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四表
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因事业单位特
殊性质,无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内部财务资料或提供自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
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4.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7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
公章);
2.1.4.2 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7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供应
商电子公章);
2.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
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6.1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
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
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
和证据留存);
2.1.6.2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1日至2023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招(云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
路168号瑞鼎城B栋A15 楼(14 楼)A1517 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3年0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商务中心A栋第17层1706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商务中心A栋第17层170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是否需要投标保证金:否。
7.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NewIndex/index.shtml)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公告
发布的信息为准。
7.3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昆明市滇池高原湖泊研究院
地址: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月路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采招(云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B栋A15楼(14楼)A1517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昆明市滇池高原湖泊研究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滇池高原湖泊研究院
地 址: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月路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采招(云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B栋A15 楼(14楼)A1517 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173224144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歹勿(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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