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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支撑服务招标公告(SZCH2023-G-007)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苏州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支撑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1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3-G-007
项目名称:苏州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玖佰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9,000,000.00
采购需求:
组建技术支撑服务团队,为苏州市大气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全面支持,对苏州市大气环境污染控制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全面支撑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苏州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助力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目标。
(一)工作内容主要如下。
1、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
统筹整合超级站、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站和各级空气站等数据,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决策研究能力;综合气象、排放等数据,分析研判大气污染形势,提出针对性污染应对举措;定期提供阶段性的空气质量形势分析结论。利用排放清单、受体模型、空气质量模型等源解析技术,开展PM2.5、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空气污染物来源分析,全面解析PM2.5污染来源与贡献率,梳理筛选对空气质量影响大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为精准施策、靶向控制提供技术支撑。
2、污染天气应对和效果评估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研究制定重污染天气消除行动计划。指导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差异管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对秋冬季PM2.5重污染天气和夏季O3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进行动态跟踪评估。
3、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技术、编制、审核服务
深入开展重点污染源活动水平、排放控制调查,编制1 km×1 km网格化、包含9个污染物因子的2022年市级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组织企业开展培训,更新、校准重点行业企业活动水平数据;开展基于路网清单的数据融合、参数本地化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基于路网的机动车排放清单;进行质控校验,撰写报告、并绘制污染源地图。
4、大气污染源控制调研、策略和减排评估
运用多种分析手段开展重点敏感区域周边各类污染源深入排查,定量评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污染源对其影响,指导开展微环境深度治理提升。组织专家开展重点污染源现场评估及帮扶指导,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指导乡镇(街道)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驻点管家服务;开展年度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完成情况核查,指导减排成效评估。适时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方案政策宣传和标准解读;对照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整治方案等开展固定污染源治理培训。
5、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
开展城市道路交通排堵疏畅工作调研,提出主要交通道路排堵疏畅工作对策建议;开展苏州城区物流园区现状调研,分析制定物流园区未来发展路线;开展在用机动车燃油蒸发检测、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调研等,综合评估对臭氧污染贡献。评估移动源大气污染治理效果、分析预测未来需求,完善移动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政策研究,协同减排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
(二)服务支撑保障
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8名。其中包括不少于6人提供本地化驻点服务,参与编写空气质量日报,会商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提供重污染天气应对建议,按要求协助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适时组织开展环保业务培训工作,提供现场帮扶指导;及时响应开展重点区域突发状况现场排查。
(三)项目成果要求
本项目完成时,提供的研究成果或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6项:
1、苏州市2023年大气污染形势研判分析
2、苏州市2023年大气PM2.5来源解析研究
3、苏州市2023年大气VOCs来源解析研究
4、苏州市2022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
5、苏州市重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排查报告
6、苏州市移动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提升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
方式:
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申领CA 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凭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咨询电话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客服qq:3048755361,895706745
咨询电话:13914088964
(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5)签章使用问题:
客服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
咨询电话:4006776800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莲升路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采购信息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竹园路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张翔)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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