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吴忠分局交通运输执法移动治超执法执勤亭(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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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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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交通运输执法移动治超执法执勤亭(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以电子形式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DYHC-2023-039
项目名称:交通运输执法移动治超执法执勤亭(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优惠、节能、环保(具体优惠政策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2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规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代理机构现场查询);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3.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0日 至 2023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功后以电子形式获取
方式:报名成功后以电子形式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 座25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 座2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于2023年07月10日起至2023年07月17日18:00时截止,请将“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以电子邮箱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邮箱(330356056@ qq.com)后,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开标现场将拒收投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吴忠分局
地址:吴忠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25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艳
电 话: 0951-5966107、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交通运输执法移动治超执法执勤亭(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以电子形式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DYHC-2023-039
项目名称:交通运输执法移动治超执法执勤亭(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交通运输执法移动治超执法执勤亭(装备)采购项目 | 执法执勤亭采购 | 2 | 详见 磋商文件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优惠、节能、环保(具体优惠政策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2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规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代理机构现场查询);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3.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0日 至 2023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功后以电子形式获取
方式:报名成功后以电子形式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 座25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 座2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于2023年07月10日起至2023年07月17日18:00时截止,请将“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以电子邮箱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邮箱(330356056@ qq.com)后,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开标现场将拒收投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吴忠分局
地址:吴忠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25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艳
电 话: 0951-5966107、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