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其它项目 > 长沙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运营期2023-2026年车站安保及安检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运营期2023-2026年车站安保及安检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运营期2023-2026年车站安保及安检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CSFC20230171
交易分类 服务类
所属管辖范围 市本级
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运营期2023-2026年车站安保及安检服务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3年7月3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一、特别提醒及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情况进行审查复核,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采取以下一种或两种方式进行处罚:(一)给予没收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二)禁止其一定期限内(最多三年)参与招标人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2、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仔细做好项目备标工作,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评审说明:2.计分业绩是指:一标段、三标段: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内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年的大型公共场所安保或安检服务业绩。二标段: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内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年的大型公共场所安保或安检服务业绩。
事实依据: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设置为评审因素,属于变相以营业收入的规模条件作为供应商的评审因素。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规定的情形。
请求:将特定金额的业绩作为评分条件删除。
答: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