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局2023年简州新城城市综合开发运营PPP项目第一批子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局2023年简州新城城市综合开发运营PPP项目第一批子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局2023年简州新城城市综合开发运营PPP项目第一批子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N5101872023000118
二、项目名称:2023年简州新城城市综合开发运营PPP项目第一批子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智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1-1幢13层11号、12号、13号 660,4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德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三段1号金牛万达广场SOHO C座24楼 939,900.00元

合同包3: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合凯旋广场3幢3204 71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智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成都市简州新城东进大道改扩建项目(原EPC)、四川省成都市简州新城龙马湖水库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为成都市简州新城东进大道改扩建项目(原EPC)、四川省成都市简州新城龙马湖水库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一) 服务及考核: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派出投标时承诺派遣的相关人员在采购人办公地点实施审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人员不作更换,必须与响应文件承诺派遣人员组成一致。若因特殊原因, 须更换原响应文件承诺派遣人员,必须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按照不低于原响应文件时拟派遣人员的相应标准更换,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结算审核任务。同时接受采购人有关制度的管理和考核。 (二)审核所需技术人员配备要求:供应商在本项目派遣人员中须配备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负责人及其他相关技术人员。 (三)争议处理:当供应商提供的审核服务(工作事项、派遣人员、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等)不符合约定要求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 (四)服务时限:结算审核工作应在采购人确定的时限内完成。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需书面报经采购人批准后,适当延长结算审核时间。 (五)建立投资建设项目审核联络员制度: 1.本项目采购人指派一名项目联络人员。受托的供应商承办本项目结算审核必须从采购人处获取结算审核资料,并与联络人员办理书面资料交接手续。在项目结算审核过程中,若确需被审核单位增补其他资料的,经采购人同意向被审核单位调取相关资料后,转交给受托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将承担项目的审核实施方案书面报送采购人备案。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当 包括:审核目标、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及重点、审核工作起止时间、审核组织措施与人员分工等基本要素, 严格按采购人审查后的方案全面开展审核。 2.供应商接受项目后,在实施现场实地勘察、审核核对等审核程序时,必须提前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安排并派员参加,同时获取审核证据材料备案。 3.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核取证及编制工作底稿。审核中有争议事项应作好现场笔录和证据收集,提出解决方案或可行的处理意见,并按规定报告采购人。 (六)其他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 对受托供应商提交的审核结论,采购人采取多种复核方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后支付审核服务费。复核过程中,受托供应商应当提供该项目的计算底稿、组价文档、审核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含电子文档),配合复核人员对项目进行复核审计。 2. 质量考核: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成果文件,若在采购人组织的复审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中查出项目成果文件存在质量问题,视为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交的成果文件,供应商应按该项目成果文件的误差率情况,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如果因供应商违约导致采购人遭受经济损失,供应商还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违约金按照成果文件的误差率(误差率=(供应商初审结果-政府审计复审结果)/供应商初审结果*100%)情况进行计算,具体如下: 1)误差率在1.00%(含)以内的,不扣减服务费; 2)误差率在1.00%-2.00%(含)的,扣减该项目咨询服务费的20%作为违约金; 3)误差率在2.00%-3.00%(含)的,扣减该项目咨询服务费的50%作为违约金; 4)误差率在3.00%以上的,扣减该项目咨询服务费的100%作为违约金; 注:如果违约金大于剩余未支付的咨询服务费,则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5日内支付差额部分违约金。 3.成果要求:供应商需提供全套审核工作电子文件,并随时提供核对和资料归档义务。 4.供应商回避要求:参与各采购包的供应商与所参加包件审核项目自行确认是否是其相关的招标代理、项目管理、勘察、设计、造价、评审、施工、监理等与项目有关的单位,如属于与项目有关的单位须自行回避。 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对受托供应商提交的审核结论,采购人采取多种复核方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后支付审核服务费。复核过程中,受托供应商应当提供该项目的计算底稿、组价文档、审核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含电子文档),配合复核人员对项目进行复核审计 660,400.00

合同包2:
服务类(四川德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 其他服务 成都市简州新城方家林大道项目(原EPC)竣工结算审核 为成都市简州新城方家林大道项目(原EPC)竣工结算审核 (一) 服务及考核: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派出投标时承诺派遣的相关人员在采购人办公地点实施审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人员不作更换,必须与响应文件承诺派遣人员组成一致。若因特殊原因, 须更换原响应文件承诺派遣人员,必须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按照不低于原响应文件时拟派遣人员的相应标准更换,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结算审核任务。同时接受采购人有关制度的管理和考核。 (二)审核所需技术人员配备要求:供应商在本项目派遣人员中须配备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负责人及其他相关技术人员。 (三)争议处理:当供应商提供的审核服务(工作事项、派遣人员、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等)不符合约定要求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 (四)服务时限:结算审核工作应在采购人确定的时限内完成。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需书面报经采购人批准后,适当延长结算审核时间。 (五)建立投资建设项目审核联络员制度: 1.本项目采购人指派一名项目联络人员。受托的供应商承办本项目结算审核必须从采购人处获取结算审核资料,并与联络人员办理书面资料交接手续。在项目结算审核过程中,若确需被审核单位增补其他资料的,经采购人同意向被审核单位调取相关资料后,转交给受托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将承担项目的审核实施方案书面报送采购人备案。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当 包括:审核目标、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及重点、审核工作起止时间、审核组织措施与人员分工等基本要素, 严格按采购人审查后的方案全面开展审核。 2.供应商接受项目后,在实施现场实地勘察、审核核对等审核程序时,必须提前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安排并派员参加,同时获取审核证据材料备案。 3.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核取证及编制工作底稿。审核中有争议事项应作好现场笔录和证据收集,提出解决方案或可行的处理意见,并按规定报告采购人。 (六)其他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 对受托供应商提交的审核结论,采购人采取多种复核方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后支付审核服务费。复核过程中,受托供应商应当提供该项目的计算底稿、组价文档、审核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含电子文档),配合复核人员对项目进行复核审计。 2. 质量考核: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成果文件,若在采购人组织的复审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中查出项目成果文件存在质量问题,视为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交的成果文件,供应商应按该项目成果文件的误差率情况,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如果因供应商违约导致采购人遭受经济损失,供应商还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违约金按照成果文件的误差率(误差率=(供应商初审结果-政府审计复审结果)/供应商初审结果*100%)情况进行计算,具体如下: 1)误差率在1.00%(含)以内的,不扣减服务费; 2)误差率在1.00%-2.00%(含)的,扣减该项目咨询服务费的20%作为违约金; 3)误差率在2.00%-3.00%(含)的,扣减该项目咨询服务费的50%作为违约金; 4)误差率在3.00%以上的,扣减该项目咨询服务费的100%作为违约金; 注:如果违约金大于剩余未支付的咨询服务费,则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5日内支付差额部分违约金。 3.成果要求:供应商需提供全套审核工作电子文件,并随时提供核对和资料归档义务。 4.供应商回避要求:参与各采购包的供应商与所参加包件审核项目自行确认是否是其相关的招标代理、项目管理、勘察、设计、造价、评审、施工、监理等与项目有关的单位,如属于与项目有关的单位须自行回避。 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对受托供应商提交的审核结论,采购人采取多种复核方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后支付审核服务费。复核过程中,受托供应商应当提供该项目的计算底稿、组价文档、审核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含电子文档),配合复核人员对项目进行复核审计 939,900.00

合同包3:
服务类(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3 其他服务 成都市简州新城龙新大道改扩建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为成都市简州新城龙新大道改扩建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一) 服务及考核: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派出投标时承诺派遣的相关人员在采购人办公地点实施审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人员不作更换,必须与响应文件承诺派遣人员组成一致。若因特殊原因, 须更换原响应文件承诺派遣人员,必须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按照不低于原响应文件时拟派遣人员的相应标准更换,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结算审核任务。同时接受采购人有关制度的管理和考核。 (二)审核所需技术人员配备要求:供应商在本项目派遣人员中须配备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负责人及其他相关技术人员。 (三)争议处理:当供应商提供的审核服务(工作事项、派遣人员、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等)不符合约定要求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 (四)服务时限:结算审核工作应在采购人确定的时限内完成。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需书面报经采购人批准后,适当延长结算审核时间。 (五)建立投资建设项目审核联络员制度: 1.本项目采购人指派一名项目联络人员。受托的供应商承办本项目结算审核必须从采购人处获取结算审核资料,并与联络人员办理书面资料交接手续。在项目结算审核过程中,若确需被审核单位增补其他资料的,经采购人同意向被审核单位调取相关资料后,转交给受托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将承担项目的审核实施方案书面报送采购人备案。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当 包括:审核目标、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及重点、审核工作起止时间、审核组织措施与人员分工等基本要素, 严格按采购人审查后的方案全面开展审核。 2.供应商接受项目后,在实施现场实地勘察、审核核对等审核程序时,必须提前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安排并派员参加,同时获取审核证据材料备案。 3.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核取证及编制工作底稿。审核中有争议事项应作好现场笔录和证据收集,提出解决方案或可行的处理意见,并按规定报告采购人。 (六)其他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 对受托供应商提交的审核结论,采购人采取多种复核方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后支付审核服务费。复核过程中,受托供应商应当提供该项目的计算底稿、组价文档、审核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含电子文档),配合复核人员对项目进行复核审计。 2. 质量考核: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成果文件,若在采购人组织的复审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中查出项目成果文件存在质量问题,视为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交的成果文件,供应商应按该项目成果文件的误差率情况,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如果因供应商违约导致采购人遭受经济损失,供应商还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违约金按照成果文件的误差率(误差率=(供应商初审结果-政府审计复审结果)/供应商初审结果*100%)情况进行计算,具体如下: 1)误差率在1.00%(含)以内的,不扣减服务费; 2)误差率在1.00%-2.00%(含)的,扣减该项目咨询服务费的20%作为违约金; 3)误差率在2.00%-3.00%(含)的,扣减该项目咨询服务费的50%作为违约金; 4)误差率在3.00%以上的,扣减该项目咨询服务费的100%作为违约金; 注:如果违约金大于剩余未支付的咨询服务费,则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5日内支付差额部分违约金。 3.成果要求:供应商需提供全套审核工作电子文件,并随时提供核对和资料归档义务。 4.供应商回避要求:参与各采购包的供应商与所参加包件审核项目自行确认是否是其相关的招标代理、项目管理、勘察、设计、造价、评审、施工、监理等与项目有关的单位,如属于与项目有关的单位须自行回避。 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对受托供应商提交的审核结论,采购人采取多种复核方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后支付审核服务费。复核过程中,受托供应商应当提供该项目的计算底稿、组价文档、审核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含电子文档),配合复核人员对项目进行复核审计 71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英丽(采购人代表)、李雪红、陈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7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0.5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号:51018723210200002468[2023]00269;
预算品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监督管理部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86360129。
包1成交供应商名称:成都智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包1成交价(折扣率):22%
包2成交供应商名称:四川德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包2成交价(折扣率):20%
包3成交供应商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包3成交价(折扣率):25%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局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石养路2号C13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恒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锦上时代B座21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恒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7月11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1.jpg
2023年简州新城城市综合开发运营PPP项目第一批子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磋商文件(2023062102).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2.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3.jpg
评审情况表.zip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