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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机场航空货运总体规划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通机场航空货运总体规划研究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通机场航空货运总体规划研究(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市政府办公室(通政办发〔2023〕8号)《南通机场航空货运发展行动方案》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
航空货运是现代物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程度是衡量交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当前,南通新机场建设加速推进,新机场已纳入国家《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是上海国际航空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与浦东机场、虹桥机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管理,共同构成上海多机场体系主枢纽。南通新机场的规划建设对于加快南通全方位融入苏南、全方位对接上海、全方位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步伐,推动上海江苏两地进一步提升产业协同、跨江融合及南北联动,打造世界级机场群,促进江苏更高质量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战略意义。新机场建成投用前后,南通机场如何实现更高质量发展,亟需通过编制《南通机场航空货运总体规划》提前谋划、系统布局,为南通加快参与国际分工、承接高端产业转移,全面提升南通城市发展能级提供强力支撑。
2.2 招标范围与内容
南通机场航空货运总体规划研究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即NTHK-GH合同段。
NTHK-GH合同段招标范围与内容:系统分析南通机场货运发展基础、存在主要问题和深层次原因,研判南通机场发展面临的形势(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对未来航空货运需求进行定量测算;在对比分析国内外国际航空货运枢纽的基础上,提出南通机场的总体发展思路、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针对重点问题及主要目标制定发展方案路径,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保障措施。编制形成南通机场航空货运总体规划研究报告和与研究相关的材料。本项目的工作目标是:依托项目研究成果,力争将南通机场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家级航空货运枢纽布局相关规划,提升南通机场货运枢纽定位及层级。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230万元。
具体工作任务及内容:
一是现状问题和发展环境分析。系统梳理总结南通机场货运发展的基础条件、存在主要问题和深层次原因,对未来南通民航的内外部发展环境进行深入剖析,分析南通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是近远期市场需求预测分析。对未来南通机场服务地区的客运(腹舱)和货运市场需求进行系统分析,确定未来不同规划时期机场发展的业务量规模。
三是对标分析及经验借鉴。结合南通机场的发展阶段及特点,确定合适的对标对象机场,进行全面对标分析,找出差距和短板,为制定总体规划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奠定基础。
四是科学制定发展总体思路、战略定位与目标。根据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结合南通、沪苏两地和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业及交通发展方向,以及国内外国际航空货运枢纽机场发展的经验,明确南通机场航空货运发展的总体思路、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本项目的工作目标是:依托项目研究成果,力争将南通机场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家级航空货运枢纽布局相关规划,提升南通机场货运枢纽定位及层级。
五是明确重点发展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总体思路和战略定位,系统制定未来发展重点任务。
六是制定切实有力的保障措施。为保障规划能够切实得到有效落实,从机制、人才、资金、资源等多个角度提出配套政策和措施保障。
2.3 规划研究时间范围
近期聚焦兴东机场,远期聚焦新机场。规划年限为近期2023~2030年,远期展望至2050年。
2.4 研究成果
(1)《南通机场航空货运总体规划(2023-2030)》;
(2)《南通机场航空货运总体规划研究报告》;
(3)《南通机场航空货运总体规划实施方案》。
2.5 工作周期:
(1)2023年9月底提交《南通机场航空货运总体规划专题研究报告》等初步成果;
(2)2023年11月底提交《南通机场航空货运总体规划(2023-2030)》《南通机场航空货运总体规划研究报告》《南通机场航空货运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等最终成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法人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满足)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包括民航专业;服务范围包括“规划咨询”。
3.2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交通运输类规划研究项目。
3.3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完成过交通运输类规划研究项目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6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例如:若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则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6个月指2023年2月至2023年8月,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应为2023年2月~2023年4月或2023年3月~2023年5月或2023年4月~2023年6月或2023年5月~2023年7月或2023年6月~2023年8月)。
c、若存在以下2类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
针对上述①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退休证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需缴纳社保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返聘合同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无需再出具),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针对上述②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3.4 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信用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较低的一方为准)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从业单位在本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A级确定。);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包括民航专业;服务范围包括规划咨询)的单位,联合体成员总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其他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downloadhtml.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举行。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南通市通京大道5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
邮政编码:215000
电话:15162874928(冯建敏),18550663166(吕俊峰)
联系人:冯建敏、吕俊峰
Email:szzcjyb@126.com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特别提醒: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downloadhtml.aspx,下同)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系统填报咨询电话:025-85902430)]。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11: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802-930-288,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8.6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纸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现场开标地点(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场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如显示为虚拟开标室的,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具体地点。否则,未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将不予接收,且电子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8.7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8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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