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五星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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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宁夏 | 城市 | 吴忠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五星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五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概况
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五星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吴忠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ZC23015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五星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以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执行。(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4)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5)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产品。(6)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文件,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投标供应商可为电梯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如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书 B 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须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 级及以上资质;(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证明);(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注:(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0日 至 2023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吴忠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东兴街与吴灵东路交汇处东北角(吴忠司法大楼西侧北部1-2号营业房))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东兴街与吴灵东路交汇处东北角(吴忠司法大楼西侧北部1-2号营业房))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在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将此表盖章扫描后与报名资料一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zlxmgl2018@163.com)。对未按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予接受其响应文件。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吴忠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竞争性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五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吴忠市黎明街1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众隆(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虹桥南街陕西大厦B座4楼40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0951-5968268/186095033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五星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吴忠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ZC23015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五星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电梯、电梯安装 | 电梯采购、安装及维护 | 1 | 部 | 采购四层养老综合楼医疗级电梯一部,其中电梯门洞宽1200mm、高2200mm;电梯井内净尺寸宽2000mm、长2900mm;屋面机房高2800mm,载重量1600Kg。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维护保养期:一年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以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执行。(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4)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5)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产品。(6)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文件,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投标供应商可为电梯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如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书 B 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须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 级及以上资质;(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证明);(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注:(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0日 至 2023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吴忠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东兴街与吴灵东路交汇处东北角(吴忠司法大楼西侧北部1-2号营业房))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东兴街与吴灵东路交汇处东北角(吴忠司法大楼西侧北部1-2号营业房))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在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将此表盖章扫描后与报名资料一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zlxmgl2018@163.com)。对未按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予接受其响应文件。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吴忠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竞争性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五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吴忠市黎明街1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众隆(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虹桥南街陕西大厦B座4楼40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0951-5968268/186095033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