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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滨湖办公区绿植租摆项目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滨湖办公区绿植租摆项目
项目编号:JGFWZX20230626
采购方式:竞争性商谈
二、中标(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合肥提香园艺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和瓦路199号
响应报价:肆拾捌万元整(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对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滨湖办公区进行室内外绿植租赁、摆放和养护服务,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评审小组名单:
孙欣敏、贾媛、李自力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中山路3398号,联系电话:0551-6283127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中山路3398号
联系人:李先生、陈小姐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告媒介: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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