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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至苍南公路鹿城临江至藤桥段工程K9+475-K10+166段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缙云至苍南公路鹿城临江至藤桥段工程K9+475-K10+166段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03010410001671001001
1.招标条件
缙云至苍南公路鹿城临江至藤桥段工程已由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温发改审设计〔2018〕12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温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浙温交许〔2018〕5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省厅补助和鹿城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于鹿城区山福镇临江社区,瓯江五桥南汊桥桥头桥头,沿现有道路(壬临线)往南布线,于仁地村与G330国道平交,采用框架桥顶进的方式下穿金温铁路,之后沿金岙村西侧布线,设金岙隧道(1932m)穿山至藤桥镇江池村的山洲岭脚自然村,沿山往南布线,经过藤桥镇实验小学西侧,设桥梁上跨玉林溪后,设金坦隧道(739m)穿山至藤桥镇金马村,沿藤桥片区规划外环路经金坦、山根、油岙、埭马,于大塘村接渔滕公路向南布线,终点位于本项目与渔藤公路共线处,路线全长约10.166Km。
本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规定的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为12.0m,工程设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的有关要求。
本项目批复总投资额约79212.01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44623.41万元,工程量清单预算价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公布,以补遗书上的金额为准,批复总工期为30个月。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设2个施工标段,本次招标的为K9+475-K10+166段,具体如下:
K9+475-K10+166段:桩号K9+475~K10+166,路段全长共计约0.691km。主要内容为:桩号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涵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的保修等,招标范围内无桥梁、隧道,建安费约1417万元,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施工工期:300日历天(含堆载预压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8月10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4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注册及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CA锁办理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3年7月25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9时3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选择“工程建设”-“用户名登录或CA登录”-“我的项目”选择相应所投的项目-“上传投标文件”进行上传。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广化桥路龙瑞大厦B-10楼

地    址:

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C座906

邮政编码:

325000

邮政编码:

310030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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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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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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