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溪镇上佛路与文明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前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定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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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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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3-7-14到2023-7-17 | ||
招标编号 | ZJMD2023065GK | 定标日期 | 2023-7-14 |
项目名称 | 上溪镇上佛路与文明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前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
招标人 | 义乌市建筑工务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中标人 | 义乌市建投金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下浮率 | 10% | 得票数 | 7 |
招标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义乌市建筑工务管理有限公司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义乌市诚信大道369号 |
招标代理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浙江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郑凯进 | 13819914592 | 义乌市雪峰西路968号科技大楼A区6楼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及定标程序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3日内难以查实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期3日内作出受理异议的书面答复,查实后应及时作出书面答复;未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若投标人不接受答复的,应当自招标人作出答复的次日起10日内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事项向上级监管部门提出投诉,不接受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其余内容进行异议或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