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玉融山灯光秀及龙江两岸夜景提升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玉融山灯光秀及龙江两岸夜景提升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玉融山灯光秀及龙江两岸夜景提升项目(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玉融山灯光秀及龙江两岸夜景提升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FJTP-FJTC2312253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福清市宏路街道国资小镇5号楼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玉融山灯光秀及龙江两岸夜景提升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P-FJTC231225361
1.招标条件
玉融山灯光秀及龙江两岸夜景提升项目(采购)招标人为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玉融山灯光秀及龙江两岸夜景提升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5217.85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玉融山灯光秀、福清游泳馆户外全彩3D屏、游泳馆周边夜景、龙江两岸(龙首桥—大埔大桥)段夜景提升及相关配套设施。
2.3 交付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5天内玉融山灯光秀部分、游泳馆周边夜景部分、户外全彩3D屏幕部分的全部货物(按中标后招标人要求为准)到货;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5天内采购范围内所有货物到达安装现场。2023年9月28日前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其中节点工期:①玉融山灯光秀部分、游泳馆周边夜景部分、户外全彩3D屏幕部分及相关配套软硬件设施:2023年9月10日前安装并交付招标人(含其委托的灯光秀演绎团队)。②2023年9月10日前将控制系统接入福清市夜景灯光中控平台。③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灯光秀演绎团队进行调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备不少于3名的熟悉舞台声光电控制系统的技术人员,配合灯光演绎团队完成项目内设备的网络系统架构、节点分配和控制系统的调试工作。④龙江两岸(龙首桥-大埔大桥段)沿线夜景部分:2023年9月28日前安装并完成调试。
2.4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审查。
2.5 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591.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7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投标人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信用记录。
④若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请于2023年7月14日9:00至2023年7月2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V2.0(www.fycbid.cn)办理企业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V2.0(www.fycbid.cn)的首页,搜索项目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手续(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V2.0购买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购买文件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帐户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帐号:118080100100104492),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文件费,则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V2.0》的“文件下载”下载“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 0591-83708622、0591-83709786;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4群591827556)。
4.4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V2.0》参加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开展的电子招投标活动,必须办理经福建CA(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认证适用于“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V2.0”电子招投标的数字安全证书和电子印章。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咨询电话:0591-8776002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管理系统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上传到该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按规定格式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视同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则相应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人是否已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以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V2.0系统显示数据为准。同时将保存有加盖电子印章未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ntbf格式)U盘(单独用信封或文件袋密封),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开标现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本项目开标厅)。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ntbf格式)以及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6.4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帐户名称: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  118080100100104492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FJTP-FJTC231225361”,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开标时间、地点
    7.1 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2023年8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本项目开标厅)公开开标。开标时间截止后 45 分钟内为各投标人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的时间,各投标人须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各自注册的企业账号登录电子开标辅助系统,找到对应开标项目,插入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电子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交易平台已开发支持异地远程解密功能,投标人可以在异地(包括投标人所在单位,即无须在开标现场),按照操作流程实现远程网络解密;也可以持CA电子数字证书到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场所,按照操作流程实现网络解密。(若发现无法自行解密的情况,请及时联系平台技术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 0591-83708622、0591-83709786)
    特别说明:①如果由于系统平台故障或操作流程错误或需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过多等原因,出现部分投标人已按规定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并提交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ntbf格式)和纸质投标文件,但没有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该部分投标人启用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ntbf格式)导入开标;若仍存在系统或技术问题无法实现导入开标,则可以启用相应纸质投标文件,参与后续有关开标、唱标、公布报价等环节,并将相关数据录入系统平台。
    ②无特殊情况,相应投标人的开标数据以系统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为准;但如果出现前文所述需要启用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ntbf格式)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情形,则相应投标人的开标数据以现场实际用于参与开标环节的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为准认定。
    7.2 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本项目开标厅。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公告同时在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V2.0(http://www.fycbid.cn:8000/)、中国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国资小镇5号楼2层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室,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87554218@sina.com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李卉、林游
 
监督部门名称: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91-85153785
 
二、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4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59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