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公交站点冠名权(2023)-213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编号:HB2023DF103687
起始价:24300.00元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3-07-18 18:1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3-04-04 09:10:00
起始价:24300.00元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3-07-18 18:1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3-04-04 09:10:00
出租申请与承诺 |
---|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标的信息 | |||||
---|---|---|---|---|---|
项目名称 | 十堰公交站点冠名权(2023)-213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04-04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07-17 | ||
项目编号 | HB2023DF103687 | 挂牌价格 | 2.430000万元/年 | ||
标的所在地 | - 发展大道 万通工业园路口(往万达方向) 万通工业园路口(往华西方向) | ||||
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
首年租金(万元) |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出租用途 | 广告 | |||
目前状态 | 空置 | ||||
标的介绍 |
出租方信息 | |
---|---|
出租方名称 | 十堰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
评估信息 | |
---|---|
评估机构 | 武汉洪房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2-12-15 |
租赁价格评估值(万元) | 677.080000 |
批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一、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4-04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07-17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出租期限支付 | |
租金递增方式 | ||
履约抵押金(万元)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承租方请将竞租保证金于挂牌期内汇入我公司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十堰市城市公交集团审核通过后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本次冠名权招租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价高者得。 开户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大学城支行 账号:567758397138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2楼 | |
重大事项披露 | 5、站点冠名的名称必须经十堰市城市公交集团审核通过后方可更改; 6、站点名称的更换必须统一由十堰市城市公交集团负责,不得私自更换; 7、若遇政府行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站点冠名须终止的,双方协商解决,任意一方都不属于违约; 8、冠名企业实际经营场所须在冠名的公交点位附近; 9、冠名年限为3年,期间不得更改,首末站租金在报价基础上增加1万元每年。 |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是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为方便后期服务,企业经营地址必须是十堰城区内。须提供冠名所须的相关证件(例如:营业执照等) 2、意向承租方须足额交纳对应标的竞租保证金(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 3、意向承租方须在竞租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冠名费用(年租金×租期),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我公司网站公示); 4、竞租成功,则竞租保证金转为交易费用和冠名费用的一部分。承租方不支付冠名费用,不按公告及租赁合同履行约定,将被取消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该标的择期重新挂牌竞租。意向承租方缴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5、站点冠名的名称必须经十堰市城市公交集团审核通过后方可更改; 6、站点名称的更换必须统一由十堰市城市公交集团负责,不得私自更换; 7、若遇政府行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站点冠名须终止的,双方协商解决,任意一方都不属于违约; 8、冠名企业实际经营场所须在冠名的公交点位附近; 9、冠名年限为3年,期间不得更改,首末站租金在报价基础上增加1万元每年。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按您想承租标的数量交纳保证金,每个标的需交纳的保证金是10000元,承租登记时请填写您承租的数量。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5677 5839 7138 开户行:中国银行十堰大学城支行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2、意向承租方须足额交纳对应标的竞租保证金(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名称 | 光谷联交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先生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9-8875976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
---|---|---|---|---|
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冠名合同范本 公示定稿 | 不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下载模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