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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区档案馆新馆全过程造价咨询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雁塔区档案馆新馆全过程造价咨询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C-FZB-2023-06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雁塔区档案馆新馆全过程造价咨询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雁塔区档案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
规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完成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的编制工作;对项目进行投资 控制;工程计量、计价、工程进度款支付等的审核工作;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洽商、索赔等的取证、计量、计价的审核工作;负责完成材料、设备的询价认价工作,并接受采购 人监督;对可能影响造价的事项提出建议,定期出具咨询报告;对上报结算进行初步审核;出具结算报告,完成结算评审、审计工作;概算编制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限价报告 编制并出具报告;按时完成建设单位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等。具体内容以磋商文 件为准。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001)雁塔区档案馆新馆全过程造价咨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雁塔区档案馆新馆全过程造价咨询)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20〕46 号);(2)库〔2014〕68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 发办〔2007〕51 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
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 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 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 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 证原件);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具备造价咨询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合同或技术 人员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5)拟派专业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系统平台
(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投标 人不得在陕西省和项目所在地市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20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 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含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在本企业近三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 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 箱:373791152@qq.com@qq.com 。售价:500 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大街西木头市 109 号南苑中央公寓 602 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大街西木头市 109 号南苑中央公寓 602 室
七、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完成造价咨询工作全部内容为止,具体以现场实际工期为 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雁塔区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雁塔区档案馆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 168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 58 号成长大厦 8 楼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37379115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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