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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及购买服务人员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南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及购买服务人员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KST23-B049
项目名称:南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及购买服务人员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9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9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南澳县公安局为进一步做好辅警队伍的招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医保、统一审核发放工资等劳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协助公安民警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方面的积极作用,决定从社会上选择有资质的劳务公司对辅警队伍提供劳务服务工作。
二、投标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仅对项目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7日  至 2023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方式:手持资料直接购买。(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谈判文件);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服务的投标人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 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劳务派遣许可证》。
4.购买了谈判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投标而导致重新谈判,未予书面通知不参与投标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谈判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澳县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8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 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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